编号:易不动产告字(2025)第92

 

权利人:普正德户,因保管不慎将坐落于易门县十街彝族乡大村村委会法衣且小组的产权证书遗失,宗地号:7-0209-A018,证号:易十集用(2005)字第192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不动产权利人:普正德

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