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陈兴才)
索引号:易不动产告字(2026)第95号 来源:易门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15: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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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易不动产告字(2026)第9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菌乡大道财盛广场二楼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4861062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编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1 | 陈兴才 | 住宅 | 易门县龙泉街道南园巷111号(原边贸公司住宅楼)1幢1单元501室 | 易龙国用(2004)第变248号、易房权证易门县字第005712号 | 王保兰 |
登记机构: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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