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营造人防建设良好氛围,筑牢铭记历史,不忘国耻思想根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识别和掌握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全面检验我县防空警报预警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和玉溪市统一安排,易门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易门县中心城区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4918日(星期三)上午10:00—10:15

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一)预先警报信号: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10:00—10:03

(二)空袭警报信号: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10:06—10:09

(三)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10:12—10:15

三、注意事项

(一)做好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是依法组织的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委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向干部职工、学生、市民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试鸣过程中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巡逻检查,预防案件发生。警报鸣放期间,公安、城管等各执法部门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维护好正常的交通秩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和治安保卫工作,加强现场宣传,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维护社会秩序,依法追究责任。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易门县人民政府

202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