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试竞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5MA6K5LFB61):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公司在2020年学期拖欠曲志荣等26名授课老师工资41312.48元,并于2020年10月20日向你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易人社监令字〔2020〕07号),截止2021年2月4日,你公司尚拖欠曲志荣等18名授课老师工资27787.56元,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经本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你公司逾期仍未按要求全部改正,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监察与劳动关系股领取缴款书,并自行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因你单位负责人徐伟无法联系,通过挂号邮寄送达未签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易人社监罚字〔2021〕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易门县人民政府或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易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梅营路316号

联系电话:0877-4961843。

公告地址:云南法制报(2021年04月20日,第4版公安周刊-公告)

电子报网址:http://www.ynfzb.cn/kmpj/FaZhiBaoLaoShuJu/328032.shtml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