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将购物店包装成景点误导游客,擅自指定购物场所案
贵州盛世优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26名游客参加“甄选贵州豪华品质度假5日游”,安排游客前往合同约定的所谓“非遗博物馆”,实际为凯里瑞兴工艺坊(购物店)购物。贵州盛世优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8月,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贵州盛世优途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经理严某某作出罚没2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黄某作出罚没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误导游客及擅自指定购物场所案
南京市鸿途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客服先后招徕8批共25名游客参加杭州、苏州、南京等地团队旅游行程时,向游客发送的行程安排中未体现购物店行程,也未告知有购物店。待游客到达后,安排游客参加包含购物行程的旅游活动,与网络宣传内容不符。南京市鸿途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7月,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南京市鸿途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没200000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倪某某作出罚没3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以不实信息误导游客案
张家界优道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游客参加江西旅游行程时,发给游客的行程单不包含购物行程,且未告知游客行程中包含购物店。张家界优道旅行社有限公司将游客转交南昌敬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接待,游客到达后签订的旅游合同却含有购物店。张家界优道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7月,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张家界优道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没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公司负责人帅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隐瞒购物行程误导游客案
江西中游文旅有限公司通过某社交平台发布旅游产品,加游客微信后招徕游客参加“江西5日游”行程,未告知游客行程中包含购物店,游客到达后签订的旅游合同却含有购物店。江西中游文旅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6月,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江西中游文旅有限公司作出罚没1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工作人员周某某作出罚款56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虚构“文旅补贴”实际安排与承诺不符案
卓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通过某社交平台店铺“卓越旅游(港澳专场)”开展旅游产品宣传,以“文旅补贴”为噱头招徕游客参加“港澳4天3晚海洋公园游”,实际住宿、餐饮、购物等安排与宣传内容不符。卓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7月,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卓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作出罚没11979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分公司旅游业务负责人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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