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32

易市监处罚〔202532

经营美汁源椰子味果粒奶优等20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建立、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妥善保管相应记录和凭证案

易门县新英才托辅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91530425MA6QEAK53J

 

李应举

当事人经营美汁源椰子味果粒奶优等20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345.00元。当事人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妥善保管相应记录和凭证,因当事人未能如实记录其销售台账,故无法核实其违法所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美汁源椰子味果粒奶优等20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345.00元);3.并处4500.00元罚款。

 

自作出处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红塔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任意一家均可)缴纳罚款。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