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40

易市监处罚〔202540

云南易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的菠萝罐头案

云南易发食品有限公司

91530425MA6NR C8BX9

 

李硕烁

经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检验。当事人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规格型号为530克/瓶的菠萝罐头糖精钠检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的菠萝罐头货值金额2681.28元,获取违法所得25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681.28元;2.并处25000.00元罚款。

自作出处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红塔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任意一家均可)缴纳罚款。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