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个体工商户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49

易市监处罚〔202549

易门龙泉瑞泉便利店(麦建琼)经营巧大娘麻辣素蹄筯1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建立、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易门龙泉瑞泉便利店

92530425MA6Q0KRX8E

麦建琼

2025年4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巧大娘麻辣素蹄筯1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现场未向执法人员出示已经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相应记录和凭证。结存超过保质期巧大娘麻辣素蹄筯20袋,货值金额20.00元,获取违法所得1.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经营巧大娘麻辣素蹄筯1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建立、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巧大娘麻辣素蹄筯1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2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4.并处300.00元罚款。  

自作出处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红塔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任意一家均可)缴纳罚款。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