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个体工商户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62

易市监处罚〔202562

易门龙泉黄礼卤肉加工坊(黄礼)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日落黄的卤猪头肉案

易门龙泉黄礼卤肉加工坊

92530425MA6QCTJB7G

 

 

黄礼

经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日落黄(以日落黄计)”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以销售价为110.00元/公斤销售5.5公斤,该批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日落黄的卤猪头肉货值金额605.00元,获取违法所得605.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05.00元;2.并处1500.00元罚款。

 

 

 

自作出处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红塔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任意一家均可)缴纳罚款。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