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9 | 易农(农药)罚〔2021〕5号 | 关于易门十街兴宝农资店经营劣质农药案 | 易门十街兴宝农资店 | 92530425MA6LEUWRX8 | 杞有宝 |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生产日期为2019年5月6日,有效期2年,农药登记证号PD20171390,安徽圣丰生化有限公司生产, 88%草甘甲乙羧(45克/袋)21袋,售价为4元/袋,货值金额84元;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9日,有效期2年,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831,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生产,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0克/袋,)36袋,售价为2元/袋,货值金额72元;生产日期为2019年1月6日,有效期2年,农药登记证号PD20093306,山东滨农有限公司生产,50%乙草胺(65克/瓶)13瓶,售价为3元/瓶,货值金额39元;生产日期为2019年1月7日,有效期2年,农药登记证号PD20150248,江西劲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生产,5%氨基寡糖素(10克/袋)62袋,售价为1元/袋,货值金额62元;生产日期为2019年5月16日,有效期2年,农药登记证号PD20050191,宁波石原金牛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10%氰霜唑(15克/袋)10袋,售价为2元/袋,货值金额20元;生产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有效期2年,农药登记证号PD20181750,潍坊万胜生物农药有限公司生产,40%混合脂肪酸(20克/袋)8袋和生产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有效期2年,农药登记证号PD20161522,潍坊万胜生物农药有限公司生产20%辛菌胺醋酸盐(10克/袋)8袋,两种药合并为一套,销售价为3元/套,货值金额24元;生产日期为2019年4月9日,有效期2年,农药登记证号PD20172854,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15%噻虫高氯氟(200克/瓶)20瓶,售价为20元/瓶,货值金额400元。上述8种农药,数量为178袋(瓶)、货值金额701.00元。。当事人销售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第二款 “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之规定,认定为劣质农药。
|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结合当事人杞有宝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查清案情,及时进行整改、停止违法行为,且为初次违法,涉案金额小,违法行为轻微,本机关本着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经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对当事的违法行为从轻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劣质农药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查封(扣押)的8种农药178袋(瓶); 2.处罚款金额贰仟元整(¥2000.00)。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行易门县支行缴纳罚(没)款(账号53001657736050637217-0002)。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易门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9月15日 |
-
-
主办:易门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城山路1号 联系电话:0877—4963800
网站标识码:5304250010
备案号:滇ICP备17006964号
滇公网安备:53042502001040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