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门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6年1月20日在易门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易门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易门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县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及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增收节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8512万元,地方财政支出178185万元,圆满完成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共组织财政收入97774万元,比上年的88884万元增8890万元,增10%。其中:中央收入完成21437万元,比上年的20961万元增476万元,增2.3%(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13122万元,比上年的13371万元减249万元,减1.9%);省级收入完成7597万元,比上年的8246万元减649万元,减7.9%;市级收入完成228万元,比上年的1217万元减989万元,减81.3%;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8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4360万元的106.5%,完成预算调整数64360万元的106.5%,比上年的58460万元增10052万元,增长17.2%。
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3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8870万元的108.5%,完成预算调整数49320万元的107.5%,比上年的45671万元增7357万元,增16.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5490万元的199.96%,完成预算调整数15040万元的103%,比上年的12789万元增2695万元,增21.1%。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28445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1.5%,同比增1429万元,增5.3%;非税收入(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067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8.5%,同比增8623万元,增27.4%。
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78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9504万元的105.1%,完成预算调整数171349万元的104%,比上年的163111万元增15074万元,增9.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58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48932万元的106.7%,完成预算调整数155080万元的102.5%,比上年的 144808 万元增14118万元,增9.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572万元的93.6%,完成预算调整数16269万元的118.4%,比上年的18303万元增956万元,增5.2%。
全县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财政收入685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217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57000万元,上年结余235万元,收入总计346964万元。地方财政支出17818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729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支出157000万元。支出总计34691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0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028万元,上级公共财政预算补助收入11762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22400万元,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余6万元,收入总计293057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892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729万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122400万元。支出总计2930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84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3594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22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4600万元,收入总计53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59万元,债券转贷支出34600万元。支出总计5385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8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37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634万元,上年结余28576万元,收入合计7358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2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815万元,支出合计44035万元,年终结余29545万元。
(三)全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深挖潜力,科学理财,财政收支稳步增长
一是强化征管促增收。严格落实财税目标责任制度,强化收入分析。二是力保重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预算执行,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及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三是加强对部门新增预算的管理,严格按照易门县财政预算追加审批制度执行。四是通过财政信息系统平台,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批、拨付程序,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8512万元,比上年的58460万元增10052万元,增17.2%。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78185万元,比上年的163111万元增15074万元,增9.2%。地方财政收支均创历史新高。
2.全力保障涉农资金投入,加大强农、惠农投入力度
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31785万元,比上年的28311万元增3474万元,增12.3%。
一是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全年共兑付各种涉农补贴2542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918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12万元、森林保险补贴77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18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10万元、生猪良种补贴80万元、石油价格补贴260万元。
二是支持农、林产业发展,促农增收。2015年,农业支出8155万元,比上年的6107万元增2048万元,增33.5%。其中:拨付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经费1617万元、农业组织化产业化经营713万元、病虫害控制经费277万元、农村公益事业补助资金415万元。林业支出6077万元,比年的4898万元增1179万元,增24.1%。其中:林业产业化经费1063万元、森林防火专项资金79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资金1775万元、绿化造林经费1553万元。
三是加大农田水利、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全县水利支出8439万元,比上年的7326万元增1113万元,增15.2%。其中:拨付扶贫资金237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资金2367万元、农田水利资金2499万元、农村人畜饮水资金819万元。重点支持团结水库、苗茂水库建设,整乡推进、农村人畜饮水、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防汛抗旱、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的实施。
四是继续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加快推进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完成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个、易门县50000吨食用菌及果蔬深加工产业化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10988万元。主要实施项目为:小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84万元;铜厂、龙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73万元;龙泉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43万元;易门县50000吨食用菌及蔬菜深加工项目完成投资9588万元。全年共争取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715万元,批复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61个,批复奖补资金1830万元(含县级配套资金115万元),其中:批复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个,批复奖补资金200万元;批复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60个,批复奖补资金1630万元。项目覆盖61个自然村3877户农户,13196名村民受益。全年共争取彩票公益金1862万元,比2014年增23.4%,实施彩票公益金建设项目80个。
3.坚持民生优先,加大对公益事业发展的资金支持
一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支出。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83万元,比上年的27296万元增2687万元,增长9.8%。其中:就业补助资金2009万元,财政对社保基金补助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367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支出6457万元,98198人参保,其中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22229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526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012万元,保障城乡困难群众21729人的基本生活;安排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82万元,高龄老人健康长寿补助224万元。安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殡仪馆建设资金1270万元,安排481万元用于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安排抚恤资金595万元,退役安置资金174万元,足额保障各项优抚定补经费。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310万元,支持民政购买救灾粮、衣、被等物资,开展灾后救助工作。安排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2万元。
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09万元,比上年的13531万元增1378万元,增长10.2%。一是加大基本医疗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全年拨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医保财政资金10311万元。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投入1783万元用于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投入700万元用于县中医院的改扩建。投入资金611万元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安排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经费181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组织协调、安全整治、监管等工作经费得到较好保障。四是全年安排计划生育支出669万元。
二是依法保障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教育投入增长机制及教育保障机制。全县教育支出完成25619万元,比上年的23832万元增1787万元,增长7.5%。一是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各项经费保障政策。全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专项资金1503万元;全年安排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176万元,10316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享受生活补助;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047万元,惠及14229名农村中小学生。二是落实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其他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政策。全年安排项目资金4579万元。用于推进学前教育、美丽100校园及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做好中小学饮水应急保障。全年安排饮水应急保障资金170万元,用于解决旱情急重学校拉水应急问题和确保其他学校长期供水工作。四是安排1017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持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
三是加快文旅广体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全县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550万元,比上年的1527万元增23万元,增1.5%。主要用于春节、“二月二”戏会等传统节日开展公益性文化广场活动;支持农家书屋、文化共享工程、村级活动广场等基层文化建设和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支持对外旅游促销宣传、猫猫山旅游景点开发、易门县景区旅游标识系统建设、绿汁滇铜古镇商标注册等;安排资金42.5万元,支持创建国家楹联文化县建设工作;投入资金120万元,支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大营永宁寺修缮保护和龙泉大寺修缮保护规划工作;投入360万元支持华盛、盛凌等企业的工艺陶瓷文化产业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69万元。
四是落实中央政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全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共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245万元,拨付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资金1860万元,拨付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43万元。
五是全面落实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政策。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全年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6903万元,比上年增1330万元,增23.9%。加大对“平安易门”、综治维稳、禁毒防艾工作的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政法机关装备质量,改善政法部门办案设备和工作条件,确保公共安全及社会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争取上级支持,上级补助取得新突破
充分发挥易门的资源、区位、人脉优势,及时捕捉信息,主动汇报对接,千方百计争取上级各部门的支持。2015年争取的上级补助资金达13亿元,比上年的12.4亿元增0.6亿元,增4.8%。
5.抓好政策落实,厉行勤俭节约
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管理,加强收入分析预测。以非税收入征管为突破口,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以票管收,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增加地方政府可用财力。同时,倡导全县各部门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杜绝铺张浪费,促进增收节支。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对全县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和研讨会。把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及重点支出的需要。
6.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迈进
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二是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全面实行了政府预算及决算的公开工作,加强会议费管理。督促各单位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及2015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制定出台《易门县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全县各预算单位的会议费管理;三是加强对易门县政府债务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债务风险。2015年,易门县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到上级债券转贷资金157000万元。主要包括:定向置换项目资金39100万元;公开发行项目资金117900万元;四是抓好财政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扩大国库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过预算执行监控系统,规范财政的预算及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加强对全县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六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150万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资金293 万元,节约率达13.6%。七是继续加大对全县会计人员培训力度。全年培训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财务人员903人,全县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2015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总量小,税源不足,财政增收乏力。二是受国家减税政策调整的影响,税收收入质量持续下降。三是财政支出刚性强、压力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保重点。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管理,促进预算公开透明。为实现县委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建议
地方财政收入预算74700万元,与2015年实际完成数68512万元相比增6188万元,增长9%。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情况: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57820万元,比上年的53028万元增4792万元,增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6880万元,比上年的15484万元增1396万元,增9%。
(二)2016年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建议
地方财政支出预算190848万元,与上年实际完成数178185万元相比增12663万元,增7.1%。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情况: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72820万元,比上年的158926万元增13894万元,增8.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8028万元,比上年的19259万元减1231万元,减6.4%。
(三)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进行测算,2016年财政预算平衡情况:地方财政预算收入74700万元。上级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128079万元(专项补助收入预计59280万元),上年结余50万元,调入资金2500万元,收入总计205329万元。地方财政预算支出1908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981万元,调出资金2500万元,支出总计205329万元,收支平衡。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820万元,上级公共财政预算补助收入124479万元,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余2万元,调入资金2500万元,收入总计18480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28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981万元。支出总计184801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880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收入3600万元,上年结余48万元,收入总计20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028万元,调出资金2500万元。支出总计20528万元,收支平衡。
(四)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72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045万元,上年结余32464万元,收入合计752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40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66万元,支出合计41868万元,年终结余33361万元。
各位代表,易门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保重点”的支出原则,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年度支出预算正常执行。
现在正式提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
三、攻坚克难,稳中求进,确保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圆满完成
2016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创新财政管理方式,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综合促收机制,确保收入任务完成
一是强化目标考核。签订财税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和均衡入库。二是挖掘增收潜力,拓宽增收渠道。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的纳税大户加强税收监控,做好纳税服务。三是坚持依法治税,严厉查处偷逃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四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努力实现财政增收目标。
(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切实保障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等经费支出。落实单位经费保障,确保机构正常运转,提高执行力。二是切实保障“三农”支出。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涉农补贴,强化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各项农业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保障“三农”项目资金的落实。三是重点保障教育支出。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教育支出实现逐年增长。四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力度。五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控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强化公务支出管理,切实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三)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及政府融资力度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主动与上级部门衔接,争取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县发展的关注、指导帮助和支持。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培植新的收入增长点。同时,大胆探索融资新模式,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优先保证人大批复同意的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融资的还本付息。
(四)加强财政改革创新工作
一是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政府收支预算,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全口径编制预算。二是继续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力争对财政总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全面公开。三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直接支付及财政授权支付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继续深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扩大结算范围和结算金额,完善公务卡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对预算执行监控系统的运行工作,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及使用效益。四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体系。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对闲置国有资产的管理,挖掘国有资产创收增值的潜力。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易门县政府债务管理办法。七是继续加大对全县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单位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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