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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500233301000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易门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易门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村镇股);下属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易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易门县环卫站、易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易门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易门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要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城市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四大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民防空地方性规定;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城镇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城市规划区市政建设、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监督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民防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市清扫保洁、城市绿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分配管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等职能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易门县环卫站、易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易门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易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站管理站、易门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12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29.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800.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99.7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1%。
2019年度与2018年度收入对比增加了4329.45万元,增加了40.08%。主要原因是2019年业务量增加,特别是住房保障需求量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5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1.76万元,占总支出的62.15%;项目支出4,677.89万元,占总支出的37.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90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5.67万元,占总支出的70.11%;项目支出3259.65万元,占总支出的29.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2019年度与2018年度支出对比增加了1454.33万元,增加了13.33%。主要原因是2019年业务量增加,特别是住房保障需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81.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9.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39%。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45.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8.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93%。
2019年度与2018年度支出对比增加了36.09万元,增加了4.7%。主要原因是2019年业务量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77.89万元。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9.65万元。
2019年度与2018年度支出对比增加了1418.24万元,增加了43.51%。主要原因是2019年业务量增加,特别是住房保障需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6.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9%。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8.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5%。
2019年度与2018年度支出对比增加了2628.34万元,增加了27.18%。主要原因是2019年业务量增加,特别是住房保障需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缴交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治理排污费用。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82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6%。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规划、监督和公共设施等事务。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3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3.41万元,-7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97万元,-94.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4万元,-64.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支增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6万元,占4.28%;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占95.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产生的接待批次19批及150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7.54万元,(其中:办公费14.94万元、印刷费3.21万元、咨询费2.42万元、电费1.97万元、邮电费5.48万元、差旅费2.34万元、会议费2.92万元、维护费3.1万元、培训费0.46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150.29元、工会经费5.23万元、委托业务费4424.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万元)。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3.40万元,(其中:办公费12.97万元、印刷费10.62万元、咨询费8.94万元、电费10.16万元、邮电费2.8万元、差旅费1.11万元、会议费1.30万元、维护费9.16万元、培训费4.41万元、公务接待费1.83万元、劳务费89.6元、工会经费7.58万元、福利费10.65万元、委托业务费3295.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5万元)。
2019年度与2018年度运行经遇支出对比增加了1154.14万元,增加了33.23%。增加原因是因为单位开展市政管理工作量增加,业务量增大,相应的委托业务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4823.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707.82万元,固定资产116.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06.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899.8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24823.94 | 24707.82 | 116.1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名词解释说明
第六部分 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项目的整体情况: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实施的项目:首先易门县县城棚户区改造-城山片区项目建设规模。棚户区改造总用地面积389亩内的拆迁及土地整理,货币化安置回迁安置房建设等,其中:拆迁面积191783平方米;总拆迁户数1925户;新建安置点用地面积90.61亩;新建安置点总建筑面积141302.06平方米。预计完成投资11.47亿元。其次、玉溪市易门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33个小区109栋楼,涉及1820房,总建筑面积18.65万平方米。
(二)项目的产生产社会效益实现了1925户棚改户搬迁及1820户居民小区房屋改造,改善人民居住条件及环境,受益对象调查满意度达85%以上,改造的老旧小区房屋可持续使用达10年以上,新建棚户区安置房使用年限为70年以上,充分发挥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民生效益,项目绩效评分均为90分。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0425002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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