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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9年初,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7号)精神,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5年8月“三合一”的基础上进行了机构改革,主要职能为: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承担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贯彻落实。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零售和使用领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开展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区域标准制订和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管理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办理国家、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局授权和委托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
17.指导和管理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及与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1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及易门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推行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标准提高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宣传贯彻执行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政策,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和信用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易门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易门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易门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易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易门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易门县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易门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易门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5)与易门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易门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6)与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规划和政策;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承担食盐专营工作和盐业行业管理职能,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监管。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食盐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12345”工作思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紧盯“一个重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勇担使命
严格遵循县委县政府“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要求,围绕当好“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的职责定位,把市场主体培育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市场主体培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专题研究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查找差距和不足、研究具体措施,建立“日报告、周分析、月调度”长效制度,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千方百计挖掘市场主体培育潜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市场主体培育良好氛围。2022年全县实有市场主体2099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8067户、企业27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5户,比2021年底净增3630户,完成全年净增3273户的110.90%。
2.推动“两个突破”,在服务发展新理念中彰显担当
一是质量强县工作有新突破。目前我县有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1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2个,有49家企业246 项标准(其中国家标准32个,行业标准6个,地方标准1个,企业标准206个,团体标准1个)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涵盖389种产品。有3个企业的5个产品获得3C认证证书,36个企业申请获得104个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强对7个取得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二是知识产权战略取得新成效。我县现拥有发明专利72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74件,发明专利有效量在全市排名第三;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累计商标有效注册量1341件。易门工业园区为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拥有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
3.营造“三个环境”,在优化市场环境中提升形象
(1)增强服务意识,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持续优化。着力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完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97项,录入政务服务资讯75项。提升“开办企业”与“注销企业”服务水平。抓好事中事后监管,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编制全年抽查计划77项,认领省市级部门抽查计划103项,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查;抓好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2.89%,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100.00%,企业年报率94.19%。
(2)深化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持续改善。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培训10次,选派执法骨干96人次参加执法稽查、专题业务等培训,54名干部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持证率93.10%,认真落实“守查保”“铁拳”“药剑”等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医疗美容行业乱象、打击养老诈骗等16个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有力打击行业潜规则、遏制行业乱象。2022年共办结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28件(普通程序101件,简易程序27件),涉案案值19.19万元,罚没金额45.31万元。
(3)紧贴民生关切,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提升。紧扣职能职责,强化市场监管,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开展3.15宣传,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努力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及安全消费环境助力平安易门建设,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市场2个,企业6户,个体100户,打造让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36件,其中“12315”消费者投诉185件、举报76件、网上信访6件、“12345”市政府热线交办6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9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4.严守“四大底线”,在安全发展上强化作为
聚焦主责主业新热点,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倾力筑牢安全底线。在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四大方面靶向发力、落细落小。一是推动食品安全稳中向好。压实“两个责任”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等42个专项整治,全县2394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00%实现风险分级管理;抽取食品、农产品1270批次,合格率98.98%;抽取餐饮环节60批次,合格率93.33%;抓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发放野生菌海报、折页10万份,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35条次。保持了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二是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抓宣传培训,药械化日常监管有序开展,强化疫情防控药械及疫苗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抽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40批次。全年查处药械化违法案件26件;挂牌成立了易门县药品评价中心、易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四项监测工作成效显著,全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84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1212.92份;医疗器械事件病例报告79份,每百万人口数达520.76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20份,每百万人口数达131.84份。三是特种设备治理不断深化。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月调度、季分析”和“动态清零”机制,实现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6户次,抽查特种设备375台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430条,办理各类特种设备安装告知174台件条、使用登记151台件条(压力管道12386米)、变更登记33台件次、注销登记46台(件)次,立案查处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件1起。四是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持续提升。坚决守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46家获证企业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开展省、市、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取危险化学品、化肥、电线电缆等15类工业产品95批次,合格率95.80%;对全县11家塑料管材行业生产企业开展行业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暨约谈,对48家企业开展产品执行标准检查,检定强检计量器具3312台(件)、烟筐4481个,检定非强检计量器具422台(件)。
5.聚焦“五个重点”,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党建模范机关创建为契机,打造局机关市场监管文化阵地;以市场监管业务大讲堂为契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提升业务水平,坚持紧扣业务、深化载体,党建、业务相得益彰;二是以“两个革命”和“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为契机,学思结合抓学习、扑下身子搞调研、刀刃向内深检视、对标对表促提升。聚焦职能职责,统筹开展“三进市场主体”及“我为群众办实事”,修订完善37个规章制度,整肃机关作风,奏响奋进旋律,推动各项工作精益求精。三是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抓好冷链农贸市场、药店等主阵地,在思想、制度、责任、执行上落实落严,全力以赴守牢疫情防线。四是紧扣健康县城创建指标,有序推进健康县城“食安心”行动,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平均得分79.44分、全省排名第12位。五是聚焦餐饮营业额增速,全县纳入限额以上的餐饮单位为14户(其中纳入限上企业5户、纳入大个体9户)。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完成 7,304.60万元,限上增速47.1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市场管理股、标准化质量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应急股(餐饮食品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药械保化监管股、知识产权股。下辖7个乡镇管理所和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泉管理所;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浦贝管理所;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十街管理所;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街管理所;
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街管理所;
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铜厂管理所;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绿汁管理所;
8.易门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9.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易门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3.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即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该车在县市场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易门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名下,作为其他车辆保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182,642.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82,642.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1,616,149.68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3,507.63元,下降3.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5,776.01元,下降2.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7,731.62元,下降100.00%。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今年人员经费中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遗属补助、政府购买岗、公益岗人员工资末保障到位,全年退休8人,加之各项支出规范压缩,支出减少。从其他部门协调的资金没有,使其他收入为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203,835.17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9,037.89元,占总支出的98.62%;项目支出154,797.28元,占总支出的1.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1,835,295.84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1,460.67元,下降5.34%。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11,507,206.45元减少458,168.56元,下降3.98%;项目支出比上年328,089.39元减少173,292.11元,下降52.8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今年人员经费中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遗属补助、政府购买岗、公益岗人员工资末保障到位,全年退休8人,加之各项支出规范压缩,支出减少。从其他部门协调的资金没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个机关、2个下属事业单位及7个乡镇监管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49,037.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29,822.77元,占基本支出的94.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9,215.12元,占基本支出的5.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个机关、2个下属事业单位及7个乡镇监管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797.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年初预算弥补办公经费不足补助经费52,884.00元,用于保障日常开展市场监管整治工作的办公费、邮电费、食品抽检及检测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2.易财行〔2022〕74号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0,000.00元,用于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所支出的办公费、野生食用菌等食品安全宣传画册制作费、邮电费、差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3.易财社〔2022〕65号玉溪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补助资金60,270.14元,用于保障我局开展“净餐馆、管集市”的日常办公费支出;
4.历年非财政拨款资金市级补助食品快检车配套资金1,643.14元,用于保障我局一辆食品安全快检车的正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2,642.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11,673,918.06元减少491,276.01元,下降4.21%,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人员经费中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遗属补助、政府购买岗、公益岗人员工资末保障到位,但补发了上年的基本工资调标及公务员目标绩效奖,2022年也在工资统发中发放了公务员目标绩效奖和2021年年终一次性奖励及考核优秀奖,全年退休8人,加之各项支出规范压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08,275.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0%。主要用于我局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7,363,900.25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4,375.2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3,99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7%。主要用于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6,819.68元;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补助支出101,621.23元;死亡抚恤费235,55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1,94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主要用于保障我局职工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90,910.98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08,969.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2,067.1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8,4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820,488.00元和购房补贴37,93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750.00元,支出决算为71,470.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266.4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3.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20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6.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2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750.00元,支出决算为71,470.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266.43元,完成年初预算116,400.00元的3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2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38,350.00元的68.33%。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压缩,我局在各项支出上规范、压缩,减少支出,把财政资金使用到最大效益上。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39,463.06元减少67,992.63元,下降4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113,045.06元减少67,778.63元,下降5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26,418.00元减少214.00元,下降0.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压缩,我局在各项支出上规范、压缩,减少支出,把财政资金使用到最大效益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局机关、7个乡镇监管所开展执法、执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上级检查指导业务工作和业务往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9,182.12元,比上年1,120,222.29元减少501,040.17元,下降44.7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经费压缩,我局在各项支出上规范、压缩,减少支出,把财政资金使用到最大效益上。但还是挂账欠款达50.00多万元待2023年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4,598.00元、水费3,412.80元、电费27,209.06元、邮电费8,449.50元、劳务费47,057.64元、工会经费67,935.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19.32元、其他交通费用432,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9,570,355.78元,其中,流动资产598,298.73元,固定资产8,223,480.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48,576.5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165.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5,906.51元(由于年初在固定资产中把两块土地价值748,576.51元调整为无形资产,年内又新增固定资产12,6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023.46平方米,账面原值1,255,202.4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2,206.44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长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职责、分工,以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印发了《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易市监发〔2019〕35号);参照市局指标体系印发《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和《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项目总数为7个,金额1,742,000.00元,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的部门项目数有7个,金额为1,742,000.00元,其中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3个,金额260,000.00元。于7月、10月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7个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年终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19个项目支出绩效完成了绩效自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2年全县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优化企业开办”等改革举措全面落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保安全守底线基础性工作全面加强,“四个最严”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底板不断加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全县“四个安全”稳中向好、越来越好。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精准有力,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消费环境持续创优,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建设。质量强县战略深入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标准化成果丰硕,计量能力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工作不断进步。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87.00分,自评等级为良。完成情况及成效:(1)2022年全县实有市场主体2099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8067户、企业27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5户,比2021年底净增3630户,完成全年净增3273户的110.90%。(2)着力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完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97项,录入政务服务资讯75项。提升“开办企业”与“注销企业”服务水平。抓好事中事后监管,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编制全年抽查计划77项,认领省市级部门抽查计划103项,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查;抓好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2.89%,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100.00%,企业年报率94.19%。(3)2022年共办结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28件(普通程序101件,简易程序27件),涉案案值19.19万元,罚没金额45.31万元。(4)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市场2个,企业6户,个体100户,打造让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36件,其中“12315”消费者投诉185件、举报76件、网上信访6件、“12345”市政府热线交办6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9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5)推动食品安全稳中向好。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等42个专项整治,全县2394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00%实现风险分级管理;抽取食品、农产品1270批次,合格率98.98%;抽取餐饮环节60批次,合格率93.33%;抓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发放野生菌海报、折页10万份,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35条次。保持了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6)对48家企业开展产品执行标准检查,检定强检计量器具3312台(件)、烟筐4481个,检定非强检计量器具422台(件)。
2.项目二驻村工作队员及乡村振兴队员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60.00分,自评等级为中。完成情况及成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派驻1人到十街乡马头村委会为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后调整到十街乡脚家店村委会驻村。因财政压力大未能兑现补助。
3.项目三限上餐饮企业纳规纳限扶持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53.00分,自评等级为差。完成情况及成效:全县纳入限额以上的餐饮单位为14户(其中纳入限上企业5户、纳入大个体9户)。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完成 7,304.6万元,限上增速47.12%。2022年完成新增限额以上餐饮单位3户。因财政压力大未能兑现补助。
4.项目四弥补办公经费不足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55.99分,自评等级为差。完成情况及成效:2022年度实现非税收入合计99.21万元,其中:市场监管罚没收入65.71万元、办公楼出租收入33.22万元、出售已报废资产收入0.04万元、出售废旧书刊报纸收入0.16万元、2021年度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退回手续费0.05万元、2022年度单位专户存款利息收入0.03万元。按财政非税返还比例,应返还我局42.82万元。
5.项目五玉溪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97.53分,自评等级为优。完成情况及成效:(1)“净餐馆”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793人次、车辆441台次,新入户检查城区餐饮服务单位578户,新入户检查乡镇的餐饮服务单位87户,累计复查餐饮服务单位20871户次,发放《易门县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告知书》3885余份,我局引导具备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感应式洗手设施130户;督促悬挂《环境卫生三包责任牌》220块。发放文明餐桌宣传资料5600余份,海报5500余份,粘贴“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光盘行动”宣传桌贴14000余份,粘贴“厉行节约 杜绝浪费 放心餐厅自我承诺书”1400份,粘贴洗手设施标识440份,粘贴“七步洗手法”710份,发放“公筷公勺”筒架 500个,粘贴设施设备上的标示(成品、半成品、保洁柜、生墩、熟墩、消毒柜、储物柜等)450个。目前城区有578户餐饮服务单位安装下载净餐馆APP,有578户餐饮服务提供者“亮码”经营,并接受社会监督;乡镇有301户餐饮服务单位安装下载净餐馆APP,有301户餐饮服务提供者“亮码”经营,并接受社会监督。“净餐馆”整治开展以来市县督促、暗访组共反馈“净餐馆”问题283个,我局及时排执法人员上门进行督促整改,累计完成问题整改283个,整改完成率100.00%。(2)“管集市”情况。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414人次,检查各类店铺11539个次,参与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292个次,累计建设集贸市场洗手设施19个。共发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整治倡议书3494份,劝导占道摊点累计1573次,查验亮证情况2421家,规范明码标价1232户,检查电子秤强检标识情况1132户,检查活禽经营户消毒记录982户次。农贸市场投入资金2,360.00万元,新建履和桥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造龙泉农贸市场、易兴商场,拆除不规范活禽宰杀间、鱼池、遮雨棚等违章建筑2235平方米,新建洗手设施19座,改造达标公共厕所2座;增设规范蔬菜摊架653个。
6.项目六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100.00分,自评等级为优。完成情况及成效:抓宣传培训,药械化日常监管有序开展,强化疫情防控药械及疫苗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抽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40批次。全年查处药械化违法案件26件;挂牌成立了易门县药品评价中心、易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四项监测工作成效显著,全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84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1212.92份;医疗器械事件病例报告79份,每百万人口数达520.76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20份,每百万人口数达131.84份。
7.项目七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96.26分,自评等级为优。完成情况及成效:我局享受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的有4人,2022年兑现4名公益岗位人员工资到10月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是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六、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是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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