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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19年初,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7号)精神,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58三合一的基础上进行了机构改革,主要职能为: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承担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贯彻落实。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零售和使用领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开展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区域标准制订和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管理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办理国家、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局授权和委托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

17.指导和管理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及与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1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及易门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推行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标准提高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宣传贯彻执行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政策,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和信用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易门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易门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易门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易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易门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易门县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易门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易门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5与易门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易门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6与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规划和政策;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承担食盐专营工作和盐业行业管理职能,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监管。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食盐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执法稽查股、市场管理股、标准化质量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应急股(餐饮食品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药械保化监管股、知识产权股。

下辖7个乡镇管理所和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泉管理所;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浦贝管理所;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十街管理所;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街管理所;

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街管理所;

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铜厂管理所;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绿汁管理所;

8.易门县药品评价中心;

9.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改革深化思想作风转变,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市场监管业务大讲堂,定期组织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防止腐败行为发生。持续开展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整治,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执法技能,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工作水平,推动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2.以改革深化营商环境优化,全力营造和谐发展环境。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流程,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开展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二是强化信用监管,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三是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权威性公正性。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行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四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及时发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以改革深化质量标准提升,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统筹推进质量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落地,高质量完成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进质量共治。加强质量服务,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动,主动创新计量服务模式,充分释放计量服务效能,持续完善计量服务中小企业的各类措施规范认证认可,整治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突出问题。全面完成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办理质量案件。

4.以改革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是探索创新专利成果转化运用模式,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精准对接活动,做好质押融资政策宣传,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二是加快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探索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三是推动知识产权运用服务能力提升,以商标创品牌、专利提质量、地标扩影响为目标,优化专利结构,做好地理标志规范管理和使用,抓好知识产权资源挖掘培育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5.以改革深化安全监督管理,坚决守住公众安全底线。一是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全面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和散装白酒安全监管,纵深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大对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二是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加大对疫苗、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的监管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使用安全。三是严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持续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产品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抓细抓实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落实聚焦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四是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重点特种设备的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强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加强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加强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提高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人员编制4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5.5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8.51万元减少122.96万元,下降11.30%,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因实有人员今年较去年减少5人,按人计算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就较去年减少了,加之项目支出预算也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5.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5.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5.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78.51万元减少122.96万元,下降11.40%,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因实有人员今年较去年减少5人,按人计算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就较去年减少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5.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82万元,20241,018.13万元减少116.31万元下降11.42%,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因实有人员今年较去年减少5人,按人计算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就较去年减少了项目支出53.73万元,202460.38万元减少6.65万元下降11.01%,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析是:驻村工作队员及乡村振兴队员生活补助经费较去年减少1人的经费;遗属补助经费较去年少预算半年的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6.92万元,即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中:基本支出659.92万元,项目支出47.00万元。具体情况为:

2013801行政运行54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62万元,包含人员经费463.49万元,公用经费81.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单位办公费、公车运行与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为项目支出,是1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经费。

2013803机关服务115.30万元,包含人员经费106.88万元,公用经费8.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单位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9.00万元,为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拟成立易门县个转企代理记账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为个转企企业提供一定期限的代理记账服务,帮助其建立财务制度的经费3.00万元;采购证照许可证和行政许可文书制作6.00万元。

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13.77万元,为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7.93万元,其中:采购新增人员执法服装的经费4.18万元、聘请法律顾问费1.75万元和印制执法文书材料2.00万元。非税返还弥补办公经费不足补助经费5.84万元。

2013810质量基础3.00万元,为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是抽检检测经费。

  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7.17万元,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是开展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2.06万元,是项目支出,为市场监督专项经费4.90万元、非税返还弥补办公经费不足补助经费4.16万元和限上餐饮企业纳规纳限扶持补助资金3.00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4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41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6.73万元为我局7名遗属人员补助,是项目支出。

3.210卫生健康支出83.39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9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7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1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3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76.10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71.41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4.6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中基本支出901.82万元,项目支出53.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81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劳务报酬及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其中:30101基本工资208.30万元;30102津贴补贴235.62万元;30103奖金56.63万元;30107绩效工资65.22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41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7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11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3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71.41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19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5万元,项目支出50.4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24.47万元;30202印刷费11.00万元;30205水费1.50万元;30206电费2.00万元;30207邮电费7.15万元;30211差旅费8.36万元;30213维修(护)费2.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89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3.00万元;30224被装购置费4.18万元;30226劳务费2.0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6.75万元;30228工会经费11.15万元;30229福利费4.4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4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7.49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73万元),主要用于对享受遗属补助7名人员的生活补助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其中:30305生活补助8.73万元。

4.310资本性支出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购置等方面的资本性支出。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1.5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53万元,较上年32.83万元减少18.30万元,下降55.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9万元,较上年3.19万元减少0.30万元,下降9.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6次,共计接待366人次。

减少原因:2024年底实有职工49人,2023年底54人减少5人,2025年每人每年公务接待费按0.059万元预算,故比去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64万元,较上年29.64万元减少18.00万元,下降60.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18.00万元减少18.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4万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原因是:2024根据《易门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纪要》精神,将单位现有保留执法执勤用车处置了2辆,重新购置了2辆新车,而2025年不存在新车购置指标,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样都是按照6辆车预算的,故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市场监管专项资金32.00万元,具体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坚决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品质量安全底线,构筑安全发展坚实屏障;大力夯实质量基础,在推进质量强县上下功夫;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抽查力度,实现市场监管局业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政治统领、强根铸魂,锻造市场监管铁军队伍。项目设置绩效指标共15个,其中:数量指标为2025年计划对市场监管领域检查、核查每年不少于2次、各政策知识的宣传单发放不少于8.00万份、完成案件查处不少于100件、受理投诉举报不少于100件、发放更换证照不少于1.00万份、新配置制式服装不少于10套;质量指标为检查(核查)的覆盖率达100.00%、问题整改落实率达90.00%;时效指标为市场监管工作完成时间在11月底以前、国省市抽检任务及时完成率达100.00%、按时办结案件率达90.00%以上;保证安全事故控制在零事故并有效维护市场公平和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使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00%以上的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体现了项目开展所要达到的数量性、质量性和效果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6.“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是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9.市场主体管理是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0.市场秩序执法是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1.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是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55万元,比上年115.80万元减少26.25万元,下降22.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人数较2024年预算职工人数减少5人,按人头计算的办公经费、公务交通补贴(行政)就随之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8.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广告制作费、水、电费、网络通讯服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交通补贴费。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具体如下:

1.一般公用经费支出预算24.86万元,根据《易门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易财字〔202428号)文件精神,其中:办公费3.96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7.15万元;差旅费4.36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2.89万元。

2.按人员工资总额2.00%计提工会经费11.15万元。

3.福利费按人均0.09万元计算为4.41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每辆车每年2.00万元计算再压缩3.00%11.64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5.其他交通费用37.49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费34.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64.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6万元,固定资产171.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74.8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9.2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73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971.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4.38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500433800111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117034417810.xlsx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空表说明.docx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