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新农合多举措提高农村精神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为加大对农村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力度,逐步完善精神病人扶助机制,积极改善精神病患者生存状况,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管理,易门县新农合多举措提高农村精神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一、重性精神病纳入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管理
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六类精神病,自2013年起纳入易门县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管理,由县疾控中心按照原精神卫生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统一为参合患者办理特殊慢性病申报评审和日常管理等服务,并建立慢性病档案。门诊医疗服务由县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县医院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保障药品供应,经治医师必须积极指导患者科学治疗、合理用药。重性精神病门诊统筹年报销限额1200元,目前纳入慢性病门诊管理的重性精神病人有314人。
二、精神病患者住院包干治疗
易门县合管办积极与多家精神病专科医院联系,经多次协商,与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达成了精神病包干结算协议,凡我县转入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住院第一个月,包干价120元/天,第二个月以后,包干价100元/天,住院时间控制在两个月内。病人一次住院只需支付600元,其余由新农合资金支付。目前已有9人治疗出院,总医疗费用56100元,新农合资金支付50700元,个人仅支付5400元。
三、重性精神病列为云南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病种范围
根据《云南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规定,自2012年1月起,将农村重性精神病列为云南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病种范围,限额标准1万元/年,限额标准内新农合报销比例为70%。省级定点救治医院为:云大医院、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云南省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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