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病种扩大到14种
索引号:530425-005563-20131112-0006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3-11-12 16:08:21      修改时间:2013-11-12 16:13:07          [ 打印 ]

易门县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病种扩大到14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机制,提高参合群众的受益水平,减轻参合人员患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2013年,易门县增加了新农合慢性病病种范围,由原来的9种扩大到14种,并于2月22日开展了2013年度第一批慢性病评审工作。

   目前易门县开展的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病种有:肿瘤化疗、放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器官移植术后,慢性肾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后遗症,冠心病(发生心梗或支架置入后),癫痫,血友病,甲亢规范化I131治疗,甲亢药物治疗,I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

   按照规定,每年的慢性病评审工作分别于1月份、6月份分2次集中进行。参合农民到县医院进行初步诊断,由经治医师核实申请者参合信息和病史资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易门县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申报审批表》,附特殊慢病诊疗原始资料(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治疗单据等)报县合管办,统一返各乡镇合管办进行调查落实及初审登记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审批表及诊疗原始资料统一报县合管办评审。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为70%,年报销限额最高为80000元(血友病)

   易门县的新农合慢性病门诊工作于2011年7月正式启动,截至2013年2月,评审通过的慢性病患者共有168人,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偿259人次,医药总费用6.25万元,新农合基金补偿3.76万元。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降低了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而且通过政府引导,使患有慢性病的参合农民能够进行提早干预治疗,提高了慢性病病人的生活质量。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易门县卫生局 发布人: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