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惠民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推动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和吸纳就业的作用,现将易门县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最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新政出台前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仍按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2023年若有新政出台将按新贷政策实施之日起执行新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请申报者在报名前认真阅读通告,确保自身符合申报要求。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贯穿贷款全过程,如申报者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中的任一要素,而又审核通过的情况发生时,申报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今年贷款优先扶持夫妻双方从未享受过贷款扶持的创业实体;优先扶持大学毕业生创业实体;优先扶持登记注册为企业的创业实体;优先扶持我县脱贫劳动力创业实体;优先扶持带动就业多、持续经营能力强的创业实体。

一、贷款对象范围

(一)在易门辖区内的创业者个人。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②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③返乡创业农民工;④脱贫人口;⑤农村自主创业农民;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⑦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⑧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⑨网络商户;⑩刑满释放人员。在我县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二)在易门辖区内的小微企业: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贷款对象范围和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申报贷款前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不受户籍限制。

(二)申请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在易门县境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申请人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五)对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经营好的申请人和小微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含夫妻双方)不超过3次。个人和小微企业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次数分别计算。

(六)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①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人员;

②已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编外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等;

③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另一方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同一户口册内一人以上正在享受贷款的。

④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涉黑涉恶涉乱人员。

三、贷款类型

(一)个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终放款由银行审核确定)。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分3次还款,即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贷款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贷款本金的70%

4.担保方式:免担保,提供备用联系人。备用联系人为易门县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承贷银行认可的人员。

5.经办单位: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易门县妇女联合会、易门县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易门县委员会。

6.承贷银行:云南易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农村信用社)。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终放款由银行审核确定)。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4.担保方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提供担保、承贷银行认可的有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的担保、承贷银行认可房产抵押、质押和融资担保公司。10万元以下免担保(最终放款由银行审核确定)

5.经办单位: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易门县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易门县委员会。

6.承贷银行:云南易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支行。

(三)小微企业贷款

1.贷款额度:由承贷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还款方式:两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4.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5.经办单位: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易门县工商业联合会。

6.承贷银行:云南易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县龙泉广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支行。

四、创业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政策

目前2023年相关贷款政策还未出台,暂时按原政策执行(自20211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如遇新的贷款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特别说明,承贷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应由财政贴息的利息。

五、所需材料

(一)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式1份;未婚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1份;离异的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式1份)。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式1份。

(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式1份。

(四)大学生、退伍军人、残疾人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式1份。

(五)担保人或备用联系人,根据承贷银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每位申请人只可申报一项贷款,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推行贷款承诺制,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今后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资格:

①贷款未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而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

②享受贷款期间注销用于申报贷款的《营业执照》;

③享受贷款期间领取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

④获得贷款期间实现就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自实现就业之日起30天内未到贷款承办单位、承贷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的相关手续。

(二)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三)资格审核贯穿创业担保贷款全过程,对不符合贷款要求的创业担保贷款,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七、业务流程

 

 0.png

八、申报方式及办理机构

2023年仍采用网络申报

(一)手机终端申报

关注“易门人社”微信号公众号或“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号公众号,选择“人社服务”下的“创业担保贷款”菜单进入申报人入口(填写手机号、图片验证码、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选择贷款类别(选择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区域选择易门县→申请机构选择经办部门(注意各承办部门完成占比如达到100%,颜色变灰,将无法申报,请选择颜色为红色的经办部门进行申报)→点击立即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带*号必填)→确认个人信息无误(需按经营地选择街道、按本人意愿选择承办银行)→点提交(填写过程中可暂存信息)。

 1.png2.png

(二)网页申报

网页申报可登录https://www.yxrc.cn/xedk/login.jsp页面→选择申报人入口(填写手机号、图片验证码、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选择贷款类别(选择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选择易门县--选择承办部门(注意各经办部门完成占比如达到100%,颜色变灰,将无法申报,请选择颜色为红色的经办部门进行申报)→点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带*号必填)→确认个人信息无误(需按经营地选择街道、按本人意愿选择承办银行)→点提交(填写过程中可暂存信息),申请人可在网页或手机上查看贷款申请进度。(提示:易门县创业贷款未在指定网页或手机平台上报名的均属无效申报)。

(三)小微企业贷款申报方式:

先由小微企业到经办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商联)报名→根据企业意愿推送承贷银行进行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进行入户现场查验、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直至名额完成)→经综合检查,符合条件的纳入202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范围。

温馨提示:提交前请再次确认所填写的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九、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3327日上午930起至贷款名额满结束,非此时间段申报的一律无效。小微企业贷款到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易门县工商业联合会提交相关资料。

(二)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1.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师 联系电话:0877-4965206

2.易门县妇联  联系人:宋师 联系电话:0877-6166545

3.共青团易门县委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0877-4961211

4.易门县工商联  联系人:卓师 联系电话:0877-4964598

十、温馨提示

本次申报工作将按照申报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和“四个优先”进行审核和推送银行,贷款名额有限,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欲报从速,成功申贷!

特此通告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