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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和有关规定,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有步骤实施学前教育,协助街道办管理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
2.编制学校发展规划和计划、办学目标,根据适龄儿童人数确定办学规模、速度和实施步骤,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小学校点的设立和撤并方案,组织和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努力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开展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提高全民综合素质。
4.全面抓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和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5.落实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承担辖区内青壮年文盲的扫除和脱盲后培训工作,巩固和提高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
6.统筹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参与编制教育经费预算计划、拟定教育拨款和学校基本建设投资方案,管理好学校财物资产。
7.依法组织教师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做好教职工岗位聘用、考核、聘任、职称评聘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工作。
8.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组织实施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指导学生校外教育活动。
9.组织实施学年、学期或期中教学质量监控检测,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考核和思想品德全面评价,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10.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文学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
11.负责本校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2.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校在各级党委、政府、县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和鼎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以“教育报国守初心,立德树人担使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朝着“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的目标不懈努力,学校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1.“泉立”党建守初心,筑梦育人担使命
龙泉街道中心小学党总支下设三个支部,在“源活泉清”育人理念的引领下,将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源活泉清育禾苗 饮水思源感党恩”为主题,采取“六抓六引领”措施,不断提升办学整体水平。
2.“泉畅”管理聚人心,携手共迈幸福路
公平的学校管理制度是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的重要保障。学校每年均根据学校发展的具体情况,对学校《泉畅管理制度》进行废、改、立。在修订过程中严格落实——“三上三下” 制度,请教师参与到学校各种重大政策的决策、各项年度考核制度、方案的修订,这为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提供了重要保障。
3.“泉活”润志育新人,活力校园张力显
一直以来,我校非常注重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坚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原则,各校在中心学校的统筹下,制定了各类活动方案,并不断优化活动策略,按照方案,依托少先队、班队、兴趣活动课、大课间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活动化的课程中实实在在地提高学生素质。
4.“泉雅”教师素养提,“泉源教育”质量稳
教师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是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的关键因素。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颁布以来,我校便开启了新时代教师素质提升新征程。在教师素养提升的道路上,我校着力在四字上下功夫:实: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建立档案;强:强化四类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整体素养;全:多措并举,辐射引领,全员提高;新:依托信息,更新方式,助力智慧校园。
5.“泉涌”教学声声催,扬帆奋进谋发展
持续深化教育改革是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的动力源泉。我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通过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通过促进教育信息化升级转型,开启智能时代教育新征程,全面推动我校教育质量优质发展。
6.“泉达”安全二三四,保驾护航“泉源”路
我校始终坚持“宣传到位、预防为主、责任落实、督查有力”的安全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安全工作总要求,严格落实“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的安全工作原则,始终将校园安全放在学校发展的重要位置来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努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提高预防、应对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不断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设施,始终坚守 “安全、质量、规范、创新”的学校发展思路。学校安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齐备、执行有力,通过层层培训及演练,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知识及逃生技能得到了普及,安全防范意识得到增强,筑牢了平安校园“防火墙”,为“泉源”教育路保驾护航。
7.“泉美”物质内涵显,文化校园扬帆进
“以德育人,以文化人”是我校“泉美”物质文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为此,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以“文化自信”为引领,以学校教育理念为基点,开启了“泉美”文化的壮丽诗篇。学校结合实际开展“一校一品一策一室一活动一课程一特色”的特色创建活动,让童心在浓郁的校园文化中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在文化润泽中快乐成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秉持“滴滴清泉放光彩”的办学理念,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负易门人民期待,不负党和国家的期望,为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懈奋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 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为易门县教育体育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无数据。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为易门县教育体育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因此《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2021年度收入合计6,60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4.2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0万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对比减少33.17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以及工程项目款的拨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2021年度支出合计6,62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1.55万元,占总支出的86.38%;项目支出902.49万元,占总支出的13.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0.14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分析:死亡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2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7.50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86.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2.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36万元,增长16.43%,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为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和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文具费、跨村就读交通补助、义务教育校舍维修长效机制补助资金(设备采购)、水桥小学新建宿舍楼、方屯小学综合楼、韩所小学新建综合楼、中屯小学改扩建项目(学生宿舍楼、门卫室、厕所)等学生资助资金和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支出9.3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发展支出;
2.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3.88万元,用于辖区民办梅营社区幼儿园的发展支出;
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支出326.24万元,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支出;
4.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56.06万元,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5.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支出240.48万元,用于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购食品食材支出;
6.文具费支出9.13万元,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学生文具费;
7.跨村就读交通补助支出1.94万元,用于发放跨村就读交通费补助;
8.义务教育校舍维修长效机制补助资金(设备采购)支出3.84万元,用于采购校园监控硬盘;
9.六一节慰问金、各类工作经费支出7.72万元,用于辖区各学校六一儿童节及日常工作支出;
10.购置费支出2.00万元,用于采购韩所、蔡营、水桥三所学校的户外LED显示屏支出;
11.江口小学新建餐厅支出0.90万元,用于支付江口小学新建餐厅建设项目的工程前后期工作费;
12.水桥小学新建宿舍楼支出45.00万元,用于支付水桥小学新建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的工程款;
13.方屯小学综合楼支出25.00万元,用于支付方屯小学新建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工程款;
14.韩所小学新建综合楼支出96.00万元,用于支付韩所小学新建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工程款;
15.中屯小学改扩建项目(学生宿舍楼、门卫室、厕所)支出65.00万元,用于支付中屯小学改扩建学生宿舍楼、门卫室、厕所项目的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1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上年对比增加149.39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为:2021年调入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各类保险和公积金增加,另外学前教育支出增加了38.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96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学生助学金等经费支出。其中: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38.47万元,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4879.08万元,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46.08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87.35万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246.2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主要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554.13万元,发放购房补贴31.5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2020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资产总额10,903.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4.00万元,固定资产9,541.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67.09万元,无形资产0.6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1.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7.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903.51 | 794 | 9541.75 | 9092.33 | 17.98 | 0 | 431.44 | 0 | 567.09 | 0.67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预算法》讲究绩效原则,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易门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要求加强绩效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是易门县教育体育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260.77万元,全年执行数0.00万元,执行率0.00%;目标完成情况:中屯小学厕所项目已经完工,投入使用;中屯小学学生活动场地、方屯小学活动场地正在进行拦标编制工作,准备实施招投标流程,已完成的中屯小学厕所项目,有效改善了师生的生活条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截至目前,以上涉及的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均还未付款。下一步措施:加快项目实施的各项流程实施,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进行支付,确保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
2.项目二: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45.36万元,全年执行数45.36万元,执行率100.00%;目标完成情况:按时、足额下达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确保我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资金已全部下达,并完成支付。绩效目标已完成。
3.项目三:2016至2018年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484.00万元,全年执行数231.00万元,执行率47.73%;目标完成情况:方屯小学综合楼、韩所小学教学综合楼、水桥小学学生宿舍楼、江口小学学生餐厅、中屯小学学生宿舍项目均已完成施工建设和结算,已经投入使用,以上项目正在开展审计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以上涉及的项目因财政资金还未完全拨付,施工单位垫资较多。下一步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进行支付,同时也要树立好服务师生的意识,加强对建筑物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爱护。
4.项目四:2021年义务教育校舍维修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94.10万元,全年执行数3.84万元,执行率4.08%;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中屯小学新建大门、围墙及门卫室项目建设,目前已投入使用。水桥、韩所2 所学校校园围墙修缮已经完成施工。龙泉、中屯、方屯、曾所4所学校安防及视频采集设施采购工作已完成,已经投入使用。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以上涉及的项目因财政资金还未完全拨付,施工单位垫资较多,影响施工进度。下一步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进行支付,同时继续加强对购置设备的日常管护和利用,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5.项目五: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325.01万元,全年执行数225.23万元,执行率69.30%;目标完成情况:按时、足额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确保我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全年该项资金因资金紧张,还未完全拨付,培训费支出比例未达全年公用经费支出的10%。下一步措施:学校将积极和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同时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提升素养和业务能力,做好公用经费的规范管理,确保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
6.项目六: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267.98万元,全年执行数112.02万元,执行率41.80%;目标完成情况:农村学生实施营养膳食补助,能有效改善学生在校的生活状况,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减轻受助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安心学习,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物质保障。自2021年9月起,补助标准提高至5元∕生/天。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均已得到资助,但因财政资金紧张,资金还未完全拨付。下一步措施:学校将积极和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学校也将细化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7.项目七:2019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9.37万元,全年执行数9.30万元,执行率99.25%;目标完成情况:该专项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并及时进行了支付,该资金的使用,确保了各幼儿园的正常运行。绩效目标已完成。
8.项目八:2021年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文具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4.80万元,全年执行数4.56万元,执行率95.00%;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实施,减轻了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受教育权。2021年做到了该享受保障的义务教育学生均已得到保障,绩效目标已完成。
9.项目九: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37.37万元,全年执行数36.84万元,执行率98.58%;目标完成情况: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了义务教育巩固率。2021年已完成春季学期享受补助条件学生的全员补助和秋季学期符合享受补助条件学生半个学期的补助,绩效目标已完成。下一步措施:学校将细化措施,积极做好学生资助类宣传,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10.项目十:2021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13.65万元,全年执行数0.00万元,执行率0.00%;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已完成享受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的认定工作,已形成发放名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资助资金未到位,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下一步措施:学校将积极和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到位,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11.项目十一:2021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11.06万元,全年执行数0.00万元,执行率0.00%;目标完成情况: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前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因财政资金紧张,该项资金还未下拨、支付,学前教育的办公经费暂由各幼儿园自筹资金垫付。下一步措施:学校将积极和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协调,争取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12.项目十二: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6.00万元,全年执行数0.00万元,执行率0.00%;目标完成情况:涉及该项资金实施的幼儿园已完成相关的建设,且建设项目已通过主管部门易门县教育体育局的验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因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暂未下拨,建设产生的费用暂由实施建设的幼儿园自筹资金垫付。下一步措施:学校将积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的拨付。
13.项目十三: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般奖补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33.74万元,全年执行数0.00万元,执行率0.00%;目标完成情况:涉及该项资金主体实施的幼儿园已完成校内建设,积极提升了办园质量和办园效益。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因财政资金紧张,该项资金还暂未下拨使用,所产生的建设费用由实施幼儿园自筹资金垫付。下一步措施:学校将积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资金的拨付。
14.项目十四: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数124.78万元,全年执行数33.66万元,执行率26.98%;目标完成情况: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资金还未全部下拨,待积极协调资金,且培训费支出比例未达全年公用经费预算数的10%。下一步措施:学校将加大教师培训支出,提升教师素质,并管好用好学校经费,确保公用经费用在学校最急需的地方,加强资金使用效益。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对2021年度项目进行评价,涉及项目14个,预算资金1717.99万元,预算执行数701.81万元,执行率40.85%。学校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完成年初的预算绩效目标,年初预算的项目能及时实施和落实。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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