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负担得起的生活饮用水。农村饮水安全包括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评价指标,四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

 一、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

(一)水量。年均降水量不低于 800 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 35 升;年均降水量不足 800 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 20 升。

(二)水质。千吨万人有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千吨万人无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 GB5749 宽限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

(三)用水方便程度。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 800 米、垂直距离不超过 80 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四)供水保证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其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 90%。

 二、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市级农村饮水监督电话:2012072,监督邮箱:yxslglz@126.com

县级农村饮水监督电话:6166047,监督邮箱:ymglk@163.com

十街乡农村饮水监督电话:4791091,监督邮箱:ymsllh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