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易门县铜厂彝族乡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厂彝族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有关规定,现公布易门县铜厂彝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铜厂彝族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发布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度,我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127条。其中包括:综合信息74条,通知公告信息27条,机构职能信息2条,政策法规信息2条,政策解读专栏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2条,财政预决算公开15条,领导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通过“生态铜厂·菌子之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57余条。2025年收到网民留言5条,均在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要求,一是规范申请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明确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和办理时限。编制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申请表,畅通受理渠道,方便群众申请。二是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办理,做到答复规范、内容准确、依据充分,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铜厂彝族乡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将政府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等事项全面纳入公开范畴。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促进公开工作与业务融合,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等要素,动态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三是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工作,对已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定时进行核查、清理,做到动态更新。四是深化政策解读质效,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乡村振兴、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及时公开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和实施效果,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优化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协同联动,完善网站功能,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做优做强主账号“生态铜厂菌子之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和宣传具有高原特色的“生态铜厂菌子之乡”这块名片,全力保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三是强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推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作用,利用在线互动服务功能,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增强政民互动,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铜厂彝族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由乡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指导协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其他各中心(办、所)做好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部分栏目信息更新迟缓等情况。
二是安全保密工作把握不准。存在对拟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把握不好,特别是一些复杂性的文件信息,对保密和涉密性的平衡点难以把握。
三是宣传和培训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宣传形式单一,信息公开发布不够互通,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有序推进开展。
二是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公示栏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畅通公开渠道,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以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程,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对群众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受理、限时办结、跟踪反馈,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确定目标、压实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抓实抓细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信息的审查、发布等环节程序,持续、深入、高效地围绕我乡重点工作任务,继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铜厂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
-
主办:易门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城山路1号 联系电话:0877—4963800
网站标识码:5304250010
备案号:滇ICP备17006964号
滇公网安备:53042502001040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