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卫生局服务承诺内容
索引号:530425-005563-20080918-0021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08-09-18 15:29:58      修改时间:2014-01-17 16:55:06          [ 打印 ]

 

易门县卫生局服务承诺内容

    

序号

服务承诺

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

科室

责任人

联系

电话

1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医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资料

2、资料审查

3、符合要求受理

4、批准设置

30个工作日内

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

普胜

4961339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

1、法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和法人代表专业履历,(书面申请);

3、保证书;

4、《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5、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

6、业务用房平面图和位置图;

7、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8、卫生学评价报告;

9、基本设备清单;

10、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1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12、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1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1、现场审核、资料审核

2、符合要求

3、执业登记

45个工作日

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

普胜

4961339

3

医疗机构执业校验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本校验期执业总结;

4、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1、现场审核、资料审核

2、符合要求

3、校验

30个工作日

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

普胜

4961339

4

医师执业注册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医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学历证明;

4、县医院、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资料

2、资料审查

3、符合要求受理

4、批准注册

30个工作日

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

普胜

4961339

5

护士执业注册

1、《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成绩通知单复印一件;

4、《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一份;

6、县医院、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7、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近照4张。

 

1、申请人提出申请

并提供资料

2、资料审查

3、符合要求受理

4、批准注册

20个工作日

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

普胜

4961339

6

放射诊疗许可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和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放射防护与质控设备清单;

5、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年度内的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和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6、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证、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材料;

7、大型医用设备须提供有效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8、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9、专(兼)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方案;

10、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1、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1、申请人提出申请

并提供资料

2、资料审查、现场审核

3、符合要求受理

4、批准

20个工作日

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

普胜

4961339

7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执业许可

1、法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2、开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申请书和法人代表专业履历;

3、保证书;

4、开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5、《开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批准书》;

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影印件及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8、母婴保健诊疗组织设置情况(主任、办公室、资料室等);

9、场所平面设计图和位置图;

10、医疗机构管理相关制度、岗位职责和诊疗技术规范;

11、开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设备清单;

1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13、母婴保健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4、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1、申请人提出申请

并提供资料

2、资料审查、现场审核

3、符合要求受理

4、批准

60个工作日

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

普胜

4961339

8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人员许可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2、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明、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件

及复印件;

3、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范

的培训,并培训合格。

1、申请人提出申请

并提供资料

2、资料审查

3、符合要求受理

4、批准

20个工作日

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

普胜

4961339

9

食品卫生许可证

1、申请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的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的统一格式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申请人(法人代表和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生产经营场所的总平面布局图和各功能区设备(含卫生设施)布局平面图(须标出尺寸、方位);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或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或合格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和卫生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试卷);

6、近期一年内有效的〔生产经营的相关食品〕监(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

7、原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换证延续、变更、审验复核和补办提供);

8、各类专间、餐饮具、顾客用具以及相关的公共设施等的消毒方法和设施说明;

9、申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还需提交以下资料:A、产品配方和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附简述);B、产品原料、辅料、配料及其来源说明;C、生产设备、相关卫生设施、食品包装材料以及其它原材料的来源说明;D、产品卫生质量标准;E、产品安全性及卫生学评价报告;F、产品检验设施与检验人员资质配置情况说明;G、各类食品专间消毒方法和设施说明;H、卫生质量保证体系说明及岗位卫生责任制度;I、产品标签和说明书(送审样);

10、新办或者变更登记名称需提交工商局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变更)通知书;

11、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12、根据所申请的项目,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经营单位(户主)向卫生监督所咨询并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由卫生监督所核定从业人员;

2、经营单位(户主)提交从业人员的像片每人两张及其身份证或户口证明;

3、卫 生 监 督 所对经营单位建立卫生档案,制发体检表,安排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

4、疾病控制中心提交从业人员体检结果证明给卫生监督所             

5、卫生监督所对体检培训合格者发放《健康证》,对不合格者,不予办换证或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6、经营单位(户主)提交《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有关申报材料卫生监督所;                               

7、卫生监督所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卫生审查、现场采样或监测检验;

8、卫生监督所提出卫生改进意见,对审核合格者出具《卫生评价合格意见书》(验收报告);

9、经营单位(户主)提交《卫生评价合格意见书》(验收报告),申领《卫生许可证》;

10、卫生监督所对审核合格者签                   发《卫生许可证》。     

20个工作日

卫生监督所审核许可科

卫生监督科

潘亚鹰

金德安

4961340

10

公共场所卫生

许可证

1、申请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的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的统一格式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申请人(法人代表和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生产经营场所的总平面布局图和各功能区设备(含卫生设施)布局平面图(须标出尺寸、方位);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或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或合格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和卫生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试卷);

6、近期一年内有效的监(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

7、原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换证延续、变更、审验复核和补办提供);

8、各类专间、餐饮具、顾客用具以及相关的公共设施等的消毒方法和设施说明;

9、卫生质量保证体系说明及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0、新办或者变更登记名称需提交工商局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变更)通知书;

11、申办文化娱乐场所还需提交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审核合格证)复印件;

12、申办生活美容服务还需提交美容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3、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14、根据所申请的项目,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经营单位(户主)向卫生监督所咨询并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由卫生监督所核定从业人员;

2、经营单位(户主)提交从业人员的像片每人两张及其身份证或户口证明;

3、卫 生 监 督 所对经营单位建立卫生档案,制发体检表,安排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

4、疾病控制中心提交从业人员体检结果证明给卫生监督所;

5、卫生监督所对体检培训合格者发放《健康证》,对不合格者,不予办换证或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6、经营单位(户主)提交《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有关申报材料卫生监督所                             

7、卫生监督所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卫生审查、现场采样或监测检验;                  

8、卫生监督所提出卫生改进意见,对审核合格者出具《卫生评价合格意见书》(验收报告);

9、经营单位(户主)提交《卫生评价合格意见书》(验收报告),申领《卫生许可证》;

10、卫生监督所 对审核合格者                  签发《卫生许可证》。      

20个工作日

卫生监督所审核许可科

卫生监督科

潘亚鹰、

金德安

4961340

11

集中供水与二次

供水卫生许可证

1、申请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的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的统一格式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申请人(法人代表和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生产经营场所的总平面布局图和各功能区设备(含卫生设施)布局平面图(须标出尺寸、方位);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或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或合格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和卫生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试卷);

6、近期一年内有效的监(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

7、原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换证延续、变更、审验复核和补办提供);

8、饮用水水源及水处理生产工艺流程图(附简述);

9、饮用水水处理相关的设施等的清洗消毒方法和设施说明;生产设备、相关卫生设施、涉水产品材料以及其它原材料的来源说明;产品检验设施与检验人员资质配置情况说明;卫生质量保证体系说明及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0、新办或者变更登记名称需提交工商局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变更)通知书;

11、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12、根据所申请的项目,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经营单位(户主)向卫生监督所咨询并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由卫生监督所核定从业人员;

2、经营单位(户主)提交从业人员的像片每人两张及其身份证或户口证明;

3、卫 生 监 督 所对经营单位建立卫生档案,制发体检表,安排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

4、疾病控制中心提交从业人员                 体检结果证明给卫生监督所;

5、卫生监督所对体检培训合格者发放《健康证》,对不合格者,不予办换证或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6、经营单位(户主)提交《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有关申报材料卫生监督所;                              

7、卫生监督所对经营场所进行现                  场卫生审查、现场采样或监测检验;

8、卫生监督所提出卫生改进意                   见,对审核合格者出具《卫生评价合格意见书》(验收报告);

9、经营单位(户主)提交《卫生评价合格意见书》(验收报告),申领《卫生许可证》;

10、卫生监督所对审核合格者签                   发《卫生许可证》。      

20个工作日

卫生监督所审核许可科

卫生监督科

潘亚鹰、

金德安

4961340

12

从业人员健康证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册或者户口证明;

2、申请人免冠半身五分彩照两张;

3、申请人告知所从事的行业、工种及工作单位。

       

1、向卫生监督所咨询领取《预防性健康体检表》;

2、卫 生 监 督 所对申请人建立卫生档案,制发体检表,安排体检和培训;

3、疾病控制中心提交从业人员体检结果证明给卫生监督所;

4、卫生监督所对体检培训合格者发放《健康证》,对不合格者,不予办换证或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20个工作日

卫生监督所审核许可科

卫生监督科

潘亚鹰

金德安

496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