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管理 接受监督
―易门县卫生局服务承诺
作为全县卫生工作的管理部门,我们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收“红包”、拿药品“回扣”等问题,严抓政风、行风工作,全面提高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1、建立完善的行风管理制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善服务态度。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承办事务尽职尽责,不拖延,不刁难,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凡审批、审核、核准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3、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公正执法,正确履行卫生执法监督职责。做到程序完备,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秉公办事,加强执法责任,不以权谋私,及时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实行卫生执法责任追纠制。
��4、严格收费监管。严格执行卫生行政审批项目收费规定,督促医疗卫生单位严格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符合收费减免规定的,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违规收费。继续推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药品价格公示制和费用查询制,做到收费透明有据。
��5、推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督促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推行医务公开,实行医务人员公示制,完善病人选择医生制度。
��6、严格规范服务行为,依法办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督促医疗机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医务人员不收受患者“红包”,做到有举报、有反映即查,查实即处。
��7、继续推进药品、器械、设备集中招标及政府采购制度,降低药品价格,增加采购透明度,让利于民;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药品、器械、设备购销活动中收受“回扣”、“提成”等不正之风。
��8、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指挥协调、信息传递、医疗救治系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我县卫生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将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进行,竭诚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如果您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发现什么问题,有什么意见建议,请拨打县卫生局的举报、投诉电话:4966949、4966656、4961514、496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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