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卫生局关于制定《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落实到具体实践当中,加强信访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保证信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构建和谐易门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信访条例》的相关要求,易门县卫生局特制定《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如下:
一、接待时间:每月第一个星期星期三(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周);地点:卫生局办公楼四楼医政科。
二、接待人员:局领导及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受理方式:当日来信来访(准备来访人员也可每月接待日前,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预约信访答复事项)。
四、信访接待日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具体工作职责是:
1、听取来访者举报投诉及其意见和要求;
2、解答来访者询问的有关问题;
3、对来访者所反映的属于接待人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立即办理或解决,当时不能解决或办理的,应给来访者讲明情况,明确办理或解决期限;负责对本人接待办理的事项进行督办,并向当事人答复办理结果。
五、接待人在信访接待中要认真负责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得敷衍推诿,对集体上访的群众要耐心做好疏导工作,积极化解矛盾。
六、信访接待日接待、处理问题的有关材料应及时移送局信访办(医政科)。
七、参加接待日的领导原则上不得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接待而须作调整的,应提前两天报经局长同意。
八、注意事项:
1、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推荐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侯艳辉;联系电话:0877-4962096;
传真0877-4966646;
电子邮箱:ynymhyhgz@163.com 。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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