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事项
索引号:530425-005563-20090105-0001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09-01-05 10:36:22      修改时间:2009-01-05 10:41:45          [ 打印 ]

易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事项

主要工作职责

服务承诺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人

 办公电话

1、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担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事务。2、组织实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事项。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编制月报及工作简讯。4、负责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5、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算机信息维护和管理工作。6、参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及服务协议签订,制定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考核量化评分办法和效果评价体系,并督促实施。7、指导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负责对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结算的费用进行复审和资金拨付。8、定期向群众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运行情况。9、完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定期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上级管理机构汇报工作。10、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审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11、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1

新农合政策咨询

现场能够解答的现场解答,现场不能解答的,转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赵生焰

杨艳玲

李永寿张绍德

武文海

柳春艺

4960676

2

完成县新农合管委会交办的工作

受理事项后,尽快解决、落实。

在批办、交办的时限内办结。

3

负责全县新农合信息管理、业务培训和指导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并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合管办进行业务指导。

按照约定的时限或上级规定的时限办理。

4

审核、划拨医疗费用

1、医疗费用申报表;2、医疗费用减免登记表;3、住院费用核销表;4、门诊费用核销表;5、中毒、外伤人员调查表;6、住院病人抽查表;7、门诊、住院患者相关医疗文书。

审核相关材料,符合规定的,当月划拨医疗费用。

按月完成审核结算及资金划拨

5

转院审批

1、转出医疗机构的审批表;2、患者的身份证;3、合作医疗证。

审核相关材料,符合规定的,办理转院手续。

即时办理

6

转院证明

1合作医疗证;2、身份证;3、病情证明;4、出院小结;5、住院收据;6住院费用清单。、

审核相关材料,符合规定的,出具转院证明。

即时办理

7

新农合信访投诉

收到信访、投诉事项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解答,不能当场答复的,经研究后,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给予答复。

按《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结。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易门县卫生局 发布人: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