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

根据《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报名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县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截至20221130日,在我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除外)不属于报考范围。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4.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到国家和省规定要求。

5.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申报人员须到本专业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脱产进修学习,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须累计完成6个月进修,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须累计完成3个月进修。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比照上述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到相应机构完成进修。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跟师学习时间可视同进修。

6.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职称之前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及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二、免试人员范围

(一)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8号)、《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云组通〔20206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7号)及《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卫人发〔20224号)有关精神,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可直接参加申报评审。

(二)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倾斜优惠,已享受政策倾斜的人员,2022年不得再享受政策倾斜优惠。

(三)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国际发〔20181号)有关精神,参加援外以及其他救灾、援建、国际救援等任务一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及回国后一年半内,可免于考试。

(四)申报2022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也须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未在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得参加2022年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20227月2-3

8:30-10:30

11:00-13:00

14:00-16:00

16:30-18:30

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点设置。2022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考点为昆明。

(三)考试内容、形式及专业选择

1.考试内容本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主要考查申报人员的专业实践技能,以及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主要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

2.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答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3.专业、级别设置。2022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共设置112个考试专业详见《2022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4.考试专业选择。申报人应根据本人现从事专业以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要求,选择相应专业报考,并与申报评审专业、级别相一致,详见《2022年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对应表》(附件2)。个人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由申报人提出申请,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研究同意后,报所在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批准,并由市卫生健康委汇总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后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申报人员须在627日至73日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完成考试准考证的打印。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599:0051318:00申报人员可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网址:www.ynwsjkrc.cn),选取考试对应的专业,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并打印《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3),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二)资格审核及网上信息确认。申报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持《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2513日(08:0012:00,14:3018:00到易门县卫生健康局406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信息确认,未经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信息确认的申报人员网上报名无效。现场资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报考资格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考试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是否相符等。具体现场确认事宜详见《申报人员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注意事项》(附件4)。       

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经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从网上报名提交成功生成后打印)、学历(学位)证书、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一)全县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在县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实行单位负责任制,负责申报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二)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合格成绩三年内有效,成绩发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参加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女性年满53周岁、男性年满5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21130日)及民族医药(傣医药、藏医药)申报人员无论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可参加当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成绩当年有效并作为评审依据。

(四)民族医药等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之外的专业,由省卫生健康委指定考试专业。

(五)各医疗机构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广大考生及考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应密切关注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按要求做好考试有关准备工作。

(六)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收费由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依照有关程序及规定收取。

(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负主责,工作具体负责人要把相关考试精神传达到全体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要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确认,谁负责机制;要督促报考人本人要认真准备报考申报材料,完善报名相关要素,凡要素不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杨佳旭  0877—4984992

附件:1.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

      2.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申报评审专业与申报考试专业对应表             

3.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4.申报人员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注意事项

 

 易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259

 

 

附件1

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

 

专业

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

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

编码

专业名称

001

心血管内科

04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079

中医皮肤科

002

呼吸内科

04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080

中医肛肠科

003

消化内科

042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081

推拿科

004

肾内科

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 床微生物

082

中药学

005

神经内科

044

临床营养

083

职业卫生

006

内分泌

045

医院药学

084

环境卫生

007

血液病

046

临床药学

085

营养与食品卫生

008

传染病

047

护理学

086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09

风湿病

048

内科护理

087

放射卫生

011

普通外科

049

外科护理

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012

骨外科

050

妇产科护理

08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13

胸心外科

051

儿科护理

090

寄生虫病控制

014

神经外科

052

病理学技术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015

泌尿外科

053

放射医学技术

092

卫生毒理

016

烧伤外科

054

超声医学技术

093

妇女保健

017

整形外科

055

核医学技术

094

儿童保健

018

小儿外科

05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019

妇产科

057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96

理化检验技术

 

专业

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

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

编码

专业名称

020

小儿内科

058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0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21

口腔医学

05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98

病案信息技术

022

口腔内科

06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099

口腔医学技术

023

口腔颌面外科

06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103

地方病控制

024

口腔修复

063

普通内科

108

消毒技术

025

口腔正畸

064

结核病

109

输血技术

026

眼科

065

老年医学

110

药物分析

027

耳鼻喉(头颈外科)

066

职业病

111

心电图技术

028

皮肤与性病

067

计划生育

112

脑电图技术

029

肿瘤内科

068

精神病

113

全科医学(中医类)

030

肿瘤外科

069

全科医学

114

中医肿瘤学

031

放射肿瘤治疗学

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15

中西医结合内科

032

急诊医学

071

中医内科

116

中西医结合外科

033

麻醉学

072

中医外科

117

中西医结合妇科

034

病理学

073

中医妇科

118

中西医结合儿科

035

放射医学

074

中医儿科

119

介入治疗

036

核医学

075

中医眼科

120

重症医学

037

超声医学

076

中医骨伤科

121

中医护理

038

康复医学

077

针灸科



03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078

中医耳鼻喉科



 

 

 

 

附件2

 

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对应表

 

学科组

申报专业名称

对应考试

专业代码


学科组

申报专业名称

对应考试

专业代码

 

 

 

 

 

 

 

 

 

 

 

 

 

 

 

 

内科 儿科

-1

全科医学

069

 

 

药学

-5

中药学

082

内科、普通内科

063

医院药学

045

心血管内科

001

临床药学

046

心电学技术(心电图)

111

药物分析

110

呼吸内科

002

 

 

 

 

 

 

 

 

 

 

 

 

预防

医学

-6

职业卫生

083

消化内科

003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091

肾内科

004

环境卫生

084

神经内科

005

营养与食品卫生

085

脑电图技术

112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86

内分泌

006

放射卫生

087

血液病

007

卫生毒理

092

传染病

008

传染性疾病控制

088

风湿病

00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89

儿科、小儿内科

020

地方病控制

103

儿童保健

094

寄生虫病控制

090

精神病

068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97

心理治疗

068

结核病

064

老年医学

065

职业病

066

急诊医学(内)

032

公共卫生

83/084/086/087/091

重症医学

120

卫生检验技术

095或096

肿瘤内科

029

微生物检验技术

095

 

 

学科组

申报专业名称

对应考试 专业代码


学科组

申报专业名称

对应考试

专业代码

 

 

 

 

 

 

外科

-2

外科

011

预防

医学

-6

理化检验技术

096

普通外科

011

流行病学

088/089/090/103

骨外科

012

消毒技术

108

胸心外科

013

 

 

眼耳鼻

鼻喉科

口 腔

-7

眼科

026

神经外科

014

耳鼻咽喉科(头颈外科)

027

泌尿外科

015

口腔医学

021

小儿外科

018

口腔内科

022

烧伤外科

016

口腔颌面外科

023

整形外科

017

口腔修复

024

麻醉学

033

口腔正畸

025

急诊医学(外)

032

口腔医学技术

099

肿瘤外科

030

 

 

 

 

 

 

 

 

 

综合

医学

-8

皮肤病与性病

028

妇产科

计划生育

-3

妇科

019

病理学

034

产科

019

病理学技术

052

妇产科

019

放射医学

035

妇女保健

093

放射医学技术

053

计划生育

067

放射肿瘤治疗学

031

 

 

 

 

 

 

 

 

 

 

中医 -4

全科医学(中医类)

113

超声医学

037

中医内科

071

超声医学技术

054

中医外科

072

核医学

036

中医儿科

074

核医学技术

055

中医妇科

073

康复医学

038

中医骨伤科

07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56

中医肛肠科

080

临床医学检验

039至043

中医眼科

07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57至061、070

针灸科

077

输血技术

109

中医耳鼻喉科

078

病案信息技术

098

中医皮肤科

079

介入治疗

119

推拿科

081

临床营养

044

中西医结合内科

115

 

 

护理学 -9

护理学

(按照聘用中级资格对应 相应考试专业代码报考)

047、048、049、050、051、121

中西医结合外科

116

中西医结合妇科

117

中西医结合儿科

118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076

中医肿瘤学

114

 

 

 

附件3

 

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样表)

报名序号:

确认报名点玉溪(高职)                                               选择考点:昆明(考试地点)

 

基本

信息

   


 


 

 

 

照片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取得职

称资格

情况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时间

XX年XX月)


职称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评审机构 (考试取得,XX评审委员会)

该栏是填本次申报职称的上一级职称的评审机构,如:职称是考试取得,该栏填考试取得,如:是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填职称证书评审组织栏所填的评审委员会的名称。

 

取得执

业资格

情况

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编号

统一填资格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  (XX年XX月)

统一填资格证取得时间

执业范围

填执业证上范围

 

执业类别

填执业证上的类别

报考

信息

 

报考级别


 

申报资格


 

报考专业


 

申报专业


 

 

 

 

 教育情况

 

参评学历


 

参评学位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工作情况

 

单位名称


  从事本专业年限


 

单位所属级别

£省级  £州市级

£县级  £乡镇级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免考考生

情况

£援鄂、援沪人员

£省内一线疫情防控人员

£援外人员

£其他救灾人员

£援建人员

£国际救援人员

£2020年考试成绩合格

£2021年考试成绩合格

免考考生请选择相对应的免考类别" √"

享受抗疫政策倾斜情况

2020、2021年已享受抗疫政策倾斜人员


 

 

备注

信息


 

 

 

 

 

 

考生诚

信承诺

 

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2年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的考生,根据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相关要求,郑重承诺:

本人符合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申报相关条件及要求,并保证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本人将自愿承担因个人不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信息填写错误、缺失(如:单位所属级别、 免考考生情况)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

 

日 期 :        

 

 

备注此表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确认签名:

 

日期:

 

      

 

 

 

 

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盖章

 

 

 

 

 

 

 

 

 

 

报考

人员

单位

承诺

 

卫生专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单位审核承诺书

根据考试考务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云南考区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顺利进行,

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积极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做好服务;

二、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审核把关;

三、按时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四、对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确保在考务管理系统内提交的考生信息符合考试文件要求。

2022年我单位考生,符合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申报相关条件及要求,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已经单位审核确认,以上要求若未做到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 单位公章     ( 印 章 ,分管领导签字 :           

     月     日


 

 

 

 

单位审核意见

 

 

 

 

(市)考试管理机构

审核意见

 

 

 

 

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审核 意见

该栏由县卫健局填写




 

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附件4

 

申报人员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注意事项

 

一、须提交的材料

1.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的《高级卫 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供原件交考点审核,报名点收取复印件1套)。

二、申报人员报名基本信息填写要求

为加强考试信息管理,申报人员填报工作单位信息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名称;毕业学校及专业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申报人员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并认真对考生单位所属级别进行核查(2022年将采用系统自动核定考生合格成绩,如考生将单位所属级别填写错误,可能导致系统核定成绩错误,影响考生正常申报评审)。各单位指导网上报名工作时,应注意指导申报人员正确填写确认报名点” 

三、做好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由申报本人负责。申报人员报名时 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等相关文件,打印报名表前,仔细核对填 报的信息,并在《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签署姓名,上交报名点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对考生报名信息(如单位所属级别、免考考生情况等)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