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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县城于2014年1月14日被住建部以《关于命名2013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的通报》(建城〔2014〕4号)命名为2013年国家园林县城。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和省、市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通知要求,我县将于2018年接受国家园林县城复查。为巩固和深化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成果,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全面通过复查验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要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迎检工作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以“查缺补漏、全面整治、综合提升、确保达标”为总体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加强综合管理、加快绿地建设、强化建设管控、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市政设施建设、加大节能减排,以复查促建设、以复查促管理、以复查促城市形象提升,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查。
三、重点任务
(一)复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2016版),“国园”复查考核内容有七大类46项指标,涵盖了绿地(公园)规划建设和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应用,湿地资源保护,大气污染、水环境和水质保护,市政设施和市容市貌管理、节能减排等诸多领域。其中包括6项重点单项一票否决事项,以及4项综合一票否决事项。
(二)复查迎检的重点准备工作
1.资料准备。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中的项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逐条落实,建立台账,按照要求做好资料报送,确保城市园林、市政、环卫、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内容全面达标。
2.现场准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做好迎检路线和现场检查点的准备工作,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资料编印。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按照各有关单位报送的资料,完成迎检资料整理、编制和上报任务。
4.技术报告片。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做好国家园林县城技术报告片拍摄和制作工作(高清音像片,时长不超过12分钟)。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8年1月20日前)
成立县级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复查迎检各项工作。
(二)自测评估及初步整改阶段(2018年4月15日前)
根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复查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单位达标情况、完成情况自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间。各责任单位按照复查指标任务责任分解表分工(详见附件2),完成复查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台账资料准备工作,并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级初验和实地考察阶段(2018年5月31日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台账资料进行梳理、审核、汇总、装订成册,接受省级初验和实地考察。
(四)全面整改提升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
根据省级初验和实地考察情况,全面深入查漏补缺,并整改落实到位。
(五)接受国家复检阶段(2018年下半年)
召开县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做好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复检迎检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复查迎检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复查指标任务责任分解,层层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对标对表,完善资料。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复查指标任务责任分解,认真梳理工作内容,做好自检自查和相关台账资料准备工作。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复查工作有关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县复查迎检工作的资料汇总上报和整理编辑工作。
(三)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复查工作要求,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度。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电台、户外广告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复查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复查工作有关情况,动员全县人民参与到复查工作中来,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各责任单位要特别注重抓好计入省级初验和实地考察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工作。认真把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审核关。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县城绿化的全程跟踪检查,促使建设项目绿化指标全面落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的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3 易门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推进考核责任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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