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春节即将到来,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降低感染风险

1.严格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外出时随身备好口罩,坚持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集贸市场、客运站、商场、超市、学校、各类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必须到村(社区)报备,控制参加宴会人数。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车站和交通工具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

4.减少外出和及时报告。非必要不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生活,从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易(返易)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到登记,如实报告近14天内行程轨迹,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接受相关健康管理。

5.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类管控。在入境地已集中隔离14天的境外入易(返易)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7天内要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县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实行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进入我县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到当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可有序流动。从低风险地区来我县的,凭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自由通行。

二、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

6.“五有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7.“一网格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尤其发现“三非外国人应立即向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110电话举报,不得容留、藏匿、聘用三非外国人,发现或知悉三非外国人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三非外国人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奖励。

三、落实行业防控责任,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8.错峰安排出行和线上消费。全县各中小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严格执行教育体育部门安排。做好节假日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提倡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过春节,必须返乡的,提前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市民群众在本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外来务工等人员在春节期间无法返乡过年的,其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9.严格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厅、客运站、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常消毒、勤通风和“1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须设立专人负责督促、引导,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体温监控和筛查设备。推行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等措施,减少人群滞留和聚集。

10.严控疫情输入。加大对进口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包装、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未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出库证明和未经赋“云智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企业要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1.严格大型活动监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管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12.严控景区和公共场所接待规模。各景区景点、电影院、图书馆、网吧、KTV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电影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四、强化防控工作领导

13.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等用人单位要根据实际和行业特点,提前制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企事业等单位要落实应检尽检人员出行前7天进行核酸检测。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哄抬物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易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