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易门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易门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落到实处。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令第713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按照《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易政通〔2020〕1号)要求,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易门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易门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计划提交

决策时间

备 注

1

易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县发展改革局

2026年1月

已完成

2

易门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

已完成

3

易门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5—2035年)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

已完成

4

易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2025—2035年)

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

已完成

5

易门县“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


6

易门县“十五五”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规划

县发展改革局

市级文件出台后

1个月内印发


7

易门县“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县农业农村局

市级文件出台后

1个月内印发


8

易门县“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

县工业商贸和

科技信息局

市级文件出台后

1个月内印发


9

云南易门产业园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规划

云南易门产业园区

管委会

市级文件出台后

1个月内印发


10

易门县“十五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县林草局

市级文件出台后

1个月内印发


11

易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

县自然资源局

市级文件出台后

1个月内印发


12

易门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

易门分局

市级文件出台后

1个月内印发


13

易门县“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

县应急管理局

市级文件出台后

1个月内印发


14

易门县“十五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县教育体育局

市级文件出台后

1个月内印发


政策解读:【文字解读】关于《易门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