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人民论坛专访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洪波
发布时间:2021-01-12 09:44:26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阅读次数:36
为深入总结宣传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心、走实的经验与做法,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推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系列访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洪波就如何把主题教育贯穿到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全省范围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等话题接受了人民论坛记者访谈。
人民论坛:“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作出的重要指示。那么,云南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方面,是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
杨洪波:2015年以来,云南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地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为目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力度更大、责任更严、工作更实、效果更显的时期。
第一,力度更大。一是省委、省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2019年,省人大将制订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列为重点立法计划。二是在出台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改革方案和规划等综合性文件的基础上,每年印发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行动计划,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推动工作落实。三是2018年,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面部署启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省长分别挂帅8个标志性战役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实行专项小组每月一次、领导小组每两月一次、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一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二,责任更严。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细化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州市综合考评和县(市、区)委书记工作实绩量化考核。二是从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要求年度评价结果连续两年排全省末3位的州市党委、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三是建立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机制,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7个生态环境责任追究案件,问责单位45个、责任人167人,其中厅级单位14个、厅级干部35人。
第三,工作更实。一是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面实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等为重点的8个标志性战役。以革命性的举措推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彻底转变了“环湖造城、环湖布局”的发展格局、“就湖抓湖”的治理格局、“救火式治理”的工作方式、“没有钱就不治理”的被动状态。二是扎实推进绿色发展。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走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产业路子,大力发展八大重点产业,全力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培育壮大新动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打造“一部手机”系列产品,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滇西旅游大环线建设。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完成压减粗钢产能27万吨、淘汰炼铁落后产能107万吨,退出煤炭产能1275万吨。三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一批具有标志性、支撑性的改革举措陆续推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河(湖)长制、国家公园体制等相继建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第四,成效更显。一是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18年,全省地级以上的城市优良质量天数占比达到98.9%,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定向好,抚仙湖、泸沽湖稳定在Ⅰ类,滇池水质30年来首次恢复IV类,洱海水质实现了7个月Ⅱ类、5个月Ⅲ类,是2015年以来水质最好的一年。二是发展质量稳步提升。通过大力推进绿色转型发展,2018年,全省经济增长8.9%,比全国平均高2.3个百分点;2019年前三季度,增长8.8%,增速仍然排全国前列。经济发展的绿色成份显著增强,2018年,全省绿色能源装机比重达到83.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43%,清洁能源电量占比达到90%以上,均保持全国领先。截至2018年底,全省单位GDP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4.3%,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三是群众获得感得到增强。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建设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美丽道路、美丽河湖等,城乡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人民论坛:党的十九大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近年来,云南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体要求运用到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请问,有哪些具体做法?当前阶段,取得了哪些成效?
杨洪波:2016年1月、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重庆、武汉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云南作为长江经济带的上游省份,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近年来,云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切实履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政治责任,具体抓了以下工作:
抓规划引领。积极对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有关专项规划、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等,找准云南在全国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的定位,提出把云南打造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特色产业发展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重要交汇点。出台了《云南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研究制定了长江经济带森林和自然生态保护与恢复规划、长江岸线(云南段)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政策支撑体系逐步完善。
抓生态保护。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30.9%。扎实推进金沙江沿江两岸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抚育、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效益补偿等重点生态工程。2018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3%,森林蓄积量达到19.7亿立方米,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等3项指标均位居全国第2位。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率先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并实现全覆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由18个增加到39个,建立自然保护区166个、国家湿地公园18个、国家公园13个,全省9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85%以上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抓重点工程。一是污水垃圾处理工程。推进县城、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沿江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从严确定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总量要求,推进重点城市污染总量稳步减少。二是化工污染治理工程。实行严格的重化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严禁在距离金沙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依法取缔、撤销不符合规划、区划要求,或者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化工园区,推动实现化工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全覆盖。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农业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提升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农药利用率达到40.6%,农药使用量实现“四连减”。四是船舶污染治理工程。加强船舶污水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化学品洗舱站,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达标处理。拆解改造不达标船舶,加快淘汰老旧柴油机船舶,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五是尾矿库污染治理工程。采取“一库一策”系统整治重点尾矿库,严格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加强尾矿库环境污染监测,将尾矿库及下游水质断面环境监测纳入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抓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从严查处了金沙江支流横江流域非法采砂案,对沿江非法采砂行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二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复核入河排污口725个,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立案查处擅自设置入河排污口行为。三是开展金沙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全面清理了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对可能存在重大防洪影响的项目进行整改,确保不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四是认真开展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停止和整顿小水电开发。
抓协同保护。与重庆、贵州三省市建立了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在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环境监测、信息交流通报等方面建立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了环境联合执法体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与贵州、四川省共同签署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加大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滇池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现全覆盖。
人民论坛:云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战略决策部署。2019年云南在全省范围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工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职能部门的省发改委,从顶层设计方面有哪些创新思路和举措?
杨洪波:省委、省政府提出努力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对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战略部署的具体落实。2019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围绕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五美”,落实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五最”要求,提出了空间规划大管控、城乡环境大提升、国土山川大绿化、污染防治大攻坚、生产生活方式大转变“五大行动”,还包括16项具体措施、34项任务指标。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前云南正通过有序推进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美丽公路、美丽景区、美丽河湖等建设载体,以及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厕所革命”等具体工作,一步一步推进最美丽省份建设。
省发改委作为美丽县城建设的牵头部门,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干净、宜居、特色”3大目标,到2022年,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具体有6大举措: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县城中属地居民和外来人口的所思、所想、所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争取通过三年的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要求以解决县城突出问题、补上突出“短板”为重点。如针对厕所脏乱差的问题,要求首先消灭旱厕;针对县城车辆乱停问题,要求加快停车场建设;针对县城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现象,要求实现污水和垃圾100%收集处理;针对“以路为市”现象,要求推进县城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针对县城人居环境质量不高问题,要求建设县城公园等。
三是严守“七条红线”。美丽县城建设严格限定在2018年建成区范围内,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避免借美丽县城建设之名扩大规划建设区或变相进行“圈地”;禁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禁止突破生态红线管控;禁止大拆大建;禁止“铺摊子”“摊大饼”;禁止“千县一面”;禁止违规举债。
四是聚焦“干净、宜居、特色”三大目标。“干净”,重点是找准短板,推进县城“厕所革命”、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老旧小区、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净化空间环境、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宜居”,重点是加强县城路网、停车场、供排水设施、信息基础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居民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建设,开展县城绿化美化行动,加快建设城市公园;“特色”,重点是加大建筑外立面改造力度,打造主题街区,修缮历史文化遗存,展现县城特色。
五是坚持“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政策导向。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按照“建设内容项目化”的工作思路,制定具体化、项目化的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在财政政策方面,明确2019—2021年省级每年筹措100亿元资金支持美丽县城建设。在土地方面,要求盘活存量,合理安排,优先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保障。
六是注重体制机制的创新。在招商引资方面,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美丽县城建设中具有收益的项目建设,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在城市管理方面,提出环卫、绿化、交通方面的管理、建设目标,以目标倒推问题,以解决问题倒逼工作落实。在责任主体方面,从政府、企业、居民三个层面分清责任主体,采取政府补贴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属地居民参与美丽县城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在税收和财政等方面的支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参与。
人民论坛: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云南将如何把主题教育贯穿到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杨洪波: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当前,云南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和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攻坚阶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既是云南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坚守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下一步的主要考虑:
第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8大标志性战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第二,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重点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发展节能和环保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建立绿色项目库,加大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企业投融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双控”目标管理制度,全面节约利用能源、水资源,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利用,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范围和强度,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第三,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昆明市和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为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创建文明城市、维护美好家园的自觉意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突破口,以推进美丽乡村“万村示范”为重点,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创建美丽乡村。
第四,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以森林、湿地和草原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为主线,以“四园两区一地”(各类国家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自然遗产地)为重点统筹开展“大保护”,以沿路、沿河、沿集镇绿化和景观提升为重点开展国土山川“大绿化”行动。继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昆明召开的各项筹备工作。
第五,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强化绿色消费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创建活动。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第六,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等方面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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