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供销社政务公开承诺制
一、按照供销社《社章》规定,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供销合作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社农共兴。组建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配送中心和连锁店,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繁荣农村商品流通市场。
二、县社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县以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围绕搞活农村流通,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经营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抓好全县农业生产资料调供和农村农产品、日用消费品购销,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
三、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发展综合服务社、便民超市、农资店,整合供销社经营网点,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加强对农产品行业协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和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统化服务,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打开农产品销售绿色通道,为农民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四、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在加快龙头企业发展的同时,努力做好弱小企业和弱势群体解困工作。对供销社集体资产处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暗箱操作。按规定做好下岗职工、退休人员的信访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处理好原供销社改革改制遗留的历史问题。
五、对基层和企业来县社办事的同志热情接待,做到随到随办,能够当天办理的,决不拖延到次日办,对当场解决不了的事,要给予明确的时间答复。对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来信来访本人。
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观念,加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强化业务招待费的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企业联系工作,一切从简,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或接受贿赂,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
七、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以上公开承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举报和投诉电话:0877―4966292。
易门县供销社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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