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失业保险业务指南

 

202210

 

(一)参保政策

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根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保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近年来,国家实施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目前总费率为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0.7%,个人缴费费率0.3%,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3430

失业保险待遇项目:参加失业保险并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及政策支持,参保企业(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参保企业职工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失业后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保障基本生活待遇及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等再就业服务。

(二)助企纾困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实施期限截至20221231日。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1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期限在2()以上的统筹地区,202211日至1231日,累计出现1()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为准),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实际参保缴费职工500/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我省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参照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实行“免申即享”。实施期限截至20221231日。

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1231日。

阶段性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5个特困行业企业、17个行业的所属困难企业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不影响单位和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可直接到经办机构申请缓缴。

(行业名单: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17个扩围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一)因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情形使得劳动合同终止的;(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四)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为其办理暂停参保手续,并告知劳动者享有的失业保险待遇权利;2.失业人员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领或线上直接申领。现场申领: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线上申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服务等途径线上申领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足额缴费时间计算。累计足额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及适用地区

区类

标准(元/月)

适用地区

二类

1575

市本级、红塔区、

澄江市、江川区。

三类

1440

其他

本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2101日开始执行。

失业补助金和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20221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每月发放300元。失业人员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领或线上直接申领。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21231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2.领金失业人员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及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生育保险待遇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女性生育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死亡的,一次性发给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照本人失业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3个月计算,抚恤金按照本人失业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1个月计算。

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给予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不超过900培训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求职成功,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有效材料,可一次性发给不超过1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一)停发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停发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202271日起,我省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缴纳失业保险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四)职工技能提升政策

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向当地就业局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给予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21231日。职工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领或线上直接申领。

 

                                                            社会保障卡小程序

                                                                           --打开微信扫一扫,就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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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小程序

 


玉溪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清单

序号

县市区

经办机构

受理地点

联系电话

1

玉溪市

市本级

玉溪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02号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D1415号窗口

0877-2071757

2

红塔区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红塔区滇中万商汇15幢社保大厅二楼1516号窗口

0877-2689767

3

江川区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江川区兴江路城投大楼二楼7981号窗口

0877-8012151

4

澄江市

澄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

澄江凤麓街道兴华路中段5

0877-6224008

5

通海县

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

通海县新城区螺峰路1号通海县政务大厅一楼28号窗口

0877-3023871

6

华宁县

华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

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华宁县政务大厅B55号窗口

0877-5011998

7

易门县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易门县易峨高公路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易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号大厅9号、10号窗口

0877-4967646

8

峨山县

峨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

峨山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61号窗口(峨山县双江街道柏锦新区普华寺路与临江路东交岔口)

0877-4012655

9

新平县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新平县桂山街道振新路2号新平县政务局一楼40号窗口

0877-7014365

10

元江县

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元江县红河街道文化路125号元江县政务大厅三楼4748号窗口

0877-6553256



来源: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