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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二、协助乡政府制定全乡畜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具体措施并贯彻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三、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监督养殖户对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
四、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
六、动物屠宰,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的防疫监督。
七、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十、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乡的畜产品及其产品的专业市场管理,健全交易市场体系。
十一、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娶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二、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畜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风险防范、统计、录入、报送。
十三、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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