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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三五大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本着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根据《易门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易门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易环督转〔2021〕7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易门县三五大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为有效改善三五大河水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7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即:县城污水排放专项整治、河道拦河闸专项整治、流域河道沟渠专项整治、工业园区曾所片区污水排放专项整治、县城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流域农村面源污染专项整治、流域养殖小区(场)粪污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力争做到 1个月见成效,半年大变样,长期不反弹。
二、整治措施
(一)县城污水排放专项整治
1.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整治监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 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污水防治责任并督促落实;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工地规范设置污水处理池,建筑工地污水必须沉淀处理才能排放。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执法,确保建筑施工工地污水排放、建筑垃圾清运达到环保要求。
2.强化县城及周边清扫保洁。强化县城道路及城区环境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做到定点收集、密闭转运、日产日清、禁止随意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对县城建成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两侧及公共用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进行绿化或覆盖,提高城区绿化率和自然削减能力。
3.强化餐饮行业污水排放整治。结合美丽县城和卫生县城创 建工作要求,科学规划布局餐饮行业,强化餐饮行业污水排放综合整治。2021年3月底前完成县城建成区餐饮行业污水排放情况排查,2021年6月底前督促县城建成区餐饮行业经营单位(个体)完成油水分离设施的配套建设,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将污水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餐饮行业相应经营许可证照核发或年检的重要内容进行审核。
4.加强汽修行业污水排放整治。结合美丽县城和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要求,科学规划布局汽修行业,强化汽修行业污水排放综合整治,规范废水有序排放,严禁生产废液(废机油等)接入排水管网。2021年3月底前完成县城建成区汽修行业污水排放情况排查,2021年6月底前督促县城建成区汽修行业经营单位(个体)完成废液收集设施建设。
5.推进污水管网项目实施,提高县城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结合美丽县城和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县城污水管网, 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提高县城污水管网覆盖率,做到生活污水能收尽收,确实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二)河道拦河闸专项整治
1.加强河道拦河闸整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河道拦河闸正常启闭,安全运行,避免变成拦污闸。2021年2月10日前完成主河道上6座拦河闸内河道淤泥清除。
2.落实河道拦河闸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拦河闸日常管理,加强日常维修管护,确保每道拦河闸都有专人管理,做到每道拦河闸都能正常启闭。2021年2月10日前落实河道上6座拦河闸管理人员,报备县水利局。
(三)流域河道沟渠专项整治
1.加强河道支流和沟渠污染源排查。加强径流区主要支流和主要沟渠排查,摸清支流和沟渠排入口位置、现状和主要污染源,确保排入口位置明白、现状掌握、污染源清楚。2021年1月30日前将主要支流和主要沟渠排查情况上报县水利局。
2.加强主河道日常保洁管护。加强流域主河道日常保洁管护、及时清除主河道内垃圾、淤积,加强河道拦河闸管理,坚决杜绝出现黑臭水体。2021年2月10日前将流域主河道、支流和沟渠清理整治情况,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上报县水利局。
3.强化支流和沟渠脏乱差整治。进一步加强流域范围村庄、水库、坝塘、河道、沟渠整治,以“人居环境整治”、“河长清河行动”等形式开展整治活动。2021年2月10日前将整改、整治情况,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上报县水利局。
(四)工业园区曾所片区污水排放专项整治
1.加强工业园区曾所片区企业污水排放监管。对工业园区曾所片区企业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排查登记,摸清每家企业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位置和去向、排放量、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协调好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对排放污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并满足纳管标准的企业,必须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021 年2月10日前将园区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查情况报县水利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加强工业园区曾所片区污水排放口监测。强化对工业园区曾所片区三五大河排放口的监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工业园区曾所片区排入三五大河的水质达标。定期将排入口水质监测结果报县水利局。
(五)县城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
1.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放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切实履行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负责的法定责任,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开展进出水水质水量等监测,合理建设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和环境应急措施,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污水排入河道。2021年起每月将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报送县水利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实施,确保处理后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六)流域农村面源污染专项整治
1.加强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源排查。加强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源排查,摸清流域径流区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业、化肥和农药等处置和排放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三五大河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不直排三五大河,畜禽粪污得到资源化利用,化肥和农药不过量使用,防止造成三五大河水体污染。2021年2月10日前将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源排查情况和整治情况报县水利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加强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加强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执法力度,严禁农业生产垃圾丢置水库、河道、沟渠。自2021年起,每年12月底前将年度整治情况报县水利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七)流域养殖小区(场)粪污专项整治
1.加强流域养殖小区(场)污染源排查。加强流域养殖小区污染源排查,摸清流域养殖小区(场)的位置、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流域养殖小区污染源排查真实有效。2021年2月10日前将流域养殖小区污染源排查情况报县水利局。
2.加强流域养殖小区(场)污染源监管。加强流域养殖小区(场)污染源监管,加大养殖小区(场)清理整治执法力度,严禁养殖小区(场)废水未经处理外排、废弃物乱丢乱放。2021年2月10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县水利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3.加快推进养殖病死生畜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结合易门县养殖区域调整,科学规划和引导调整县城周边养殖调整,减少养殖生产废弃物产生量,推行科学养殖综合利用,减少养殖污染。积极推进养殖病死生畜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
原文链接:http://www.ym.gov.cn/ymxzfxxgk/yzbfymxrmzfbgs17/20210224/1240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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