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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发展活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1〕14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21〕11号)精神,结合易门实际,易门县人民政府出台《易门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易政发〔2021〕17号)。
二、《实施方案》总体目标
自2021年9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易门县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和省市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三、《实施方案》配套措施
(一)实施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立改废”情况,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适时对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管局要履行好“双告知”职责。即: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通过省级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告知有关主管部门。
(三)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调整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制定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深入落实政务服务 “好差评”制度,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及时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的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平台,实现涉及企业经营的信息集中归集共享。
(五)推广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共享,逐步扩大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场景,按照省政府要求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四、相关要求
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谁批谁管”的原则,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防止监管真空。对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
政策原文:http://www.ym.gov.cn/ymxzfxxgk/yzfymxzfbgs18/20210914/1325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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