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乡镇财政体制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管理,进一步理顺县与乡镇的财力分配关系,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乡镇财政体制,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税源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确保乡镇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开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财预〔202125)要求,易门县自20218月正式启动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工作。

二、起草过程

在拟定《易门县乡镇财政体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过程中,一是对全县七个乡镇(街道)和县税务局开展了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二是采集2018—2020年地方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以及各乡镇(街道)行政事单位人员供养、车辆运行、村组人员费和公用经费等,进行数据统计和比对,对收支基数进行多方案的反复测算和分析,拟定了《易门县乡镇财政体制实施办法(试行)》;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向18位县级领导和15个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收到修改意见建议84条;上报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收到修改意见建议7条。根据意见建议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易门县乡镇财政体制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并于2021929经县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主要内容

易门县乡镇财政体制实施办法(试行)》共由五部分组成:一是总体要求;二是主要内容;三是工作要求;四是部门职责;五是其他。

(一)总体要求

该部分主要明确制定该办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主要内容

该部分主要明确:一是财政收入的划分和基数的确定;二是财政支出的划分和基数的确定;三是上解或补助的确定;四是建立县对乡镇(街道)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五是县财政与乡镇(街道)财政结算事项。

(三)工作要求

该部分主要明确:一是乡镇(街道)超收结余资金的使用范围;二是激励发展,落实奖励措施;三是规范预算编制执行、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四是强化预算管理;五是债务风险管控,切实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六加强资产资源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七是健全机构配置,增强队伍履职能力;八是按上级要求,乡镇(街道)不得自行出台民生政策和奖补政策。

(四)部门职责

该部分主要明确税务、财政、审计部门的职责和要求。

(五)其他

该部分主要明确是龙泉街道、六街街道财政体制参照本办法执行;原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三是本办法自202111日起试行,暂行;四是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原文:http://www.ym.gov.cn/ymxzfxxgk/yzfymxzfbgs18/20211018/1325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