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玉溪市加快5G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主动服务和融入玉溪一极两区建设,深入推进易门一区两城建设,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起草了《易门县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云南省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玉溪市加快5G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发展目标

1.5G网络连续覆盖。按照“一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思路,2021年,实现商贸发展核心区5G网络覆盖,园区重点区域逐步推进建设。2022年,实现中心城区、人流密集生活区、商贸发展核心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产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旅游点、乡镇5G网络连续覆盖。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50个。

2.行业应用深度融合。到2022年底,5G在融媒体、健康医疗、智慧城市、文化教育、环保监测、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开展应用,培育重点应用场景。

(二)主要任务

1.统筹规划建设

科学编制规划。铁塔公司易门办事处依据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需求,统筹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科学编制我县5G建设发展专项规划。

有效衔接规划。规划主管部门吸纳铁塔公司易门办事处、电信公司易门分公司、移动公司易门分公司、联通公司易门分公司、广电网络易门支公司为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各类法定空间规划中的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规划。将5G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明确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等要求。

落实相关标准。落实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5G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推进5G建设

开放公共资源。认真落实《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通知》(云通信局联发〔20203号)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和公园、广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以及政府全额出资的企业所属建筑物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向5G网络建设无偿开放。其他公共资源(物业管理)单位,应支持其管理的公共资源内5G基站建设,相关单位不得设置障碍,同时严禁资源垄断、签订排他性协议行为。按照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在满足主体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路灯杆、监控杆、电力塔杆等市政设施,有效整合站址资源,推进智慧杆(塔)建设和一杆多用

优化建设环境。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移动通信基站行业特点,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满足5G快速规模组网需求。交通运输、市政等部门要为通信企业在区域内高速公路、桥梁红线内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地下管廊提供便利支持,规范资源租费。民用建筑开展通信建设的场地使用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制定的标准执行。

加强电力支撑。易门供电局在电力建设规划、建设、迁改中要统筹考虑5G基站建设规划,做好与5G基站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开通通信用电建设绿色通道,落实通信企业用电降费政策。强化安全保障。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谁认证、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加强对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及时制止非法阻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损毁的,依法予以补偿。公安机关要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依法惩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阻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

3.推动融合应用。推动5G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应用,建设智慧城市;在工业领域、制造企业、园区安全、管理、经营和服务中的应用,建设智慧园区;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销售中的应用,建设智慧农业;在智能网联汽车、交通管理中的应用,建设智慧交通;在旅游景区、文化场馆的应用,建设智慧旅游;在中小学远程互动教学、校园智能化管理的应用,建设智慧教育;在远程医疗、康养产业中的应用,建设智慧医疗。

政策原文:http://www.ym.gov.cn/ymxzfxxgk/qtwjymxrmzfbgs17/20211101/1325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