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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易门县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十四五”规划》(易政办发〔2022〕23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贯彻实施《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主要是总结回顾“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要成效,分析研判“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机遇。“十四五”时期,全县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的基本县情没有改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要思想,以及国家、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强力实施重大举措,有力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是易门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防灾减灾救灾监管职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二、《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经历部署、编制、评审、报批发布4个阶段。
部署阶段。2020年9月,县应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规划》编制工作,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阶段。委托昆明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编制,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采取书面调研、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开展调研,向有关单位公开征求对规划的意见建议,广泛收集基层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评审阶段。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召开规划评审会,向《规划》编制组专家征求意见。做好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云南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玉溪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2021-2025年)》和《易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及重要文件的衔接。
报批发布阶段。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2022年6月30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规划》。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建设目标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精准治理,坚持社会共治。
规划总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现代化防治体系,减小灾害对易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使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显著下降,人员伤亡明显减少,力争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年均每十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不超过0.5。到2035年,基本实现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然灾害防御和灾害紧急应对的成效显著提升。
规划分项目标:体制机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形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灾害救助: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灾害发生后10小时之内得到有效救助,综合救助能力显著提高。应急避难:制作全县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表),向社会公开;确保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大于1.5平方米。社会治理:基本建成社会应急力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显著增强。创建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个城乡社区确保有1名灾害信息员。掌握应急救护基本技能的人口比例高于2%。巨灾风险分散能力明显提高。
四、重点任务
《规划》包括以下九项重点任务:
(一)深化机制改革,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
(二)夯实法治基础,完善防灾减灾制度预案体系。
(三)强化监测手段,提升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包括:1.完善灾害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体系建设;2.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3.强化预警信息发布。
(四)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基础设施灾害抵御能力。包括:1.防震减灾能力提升;2.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3.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工作;4.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5.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6.加强消防设施建设;7.加强生态环境综合防范防御工程体系建设。
(五)整合各方资源,提升灾害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包括:1.整合队伍资源;2.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3.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
(六)强化科技创新,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
(七)强化基层治理,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八)推进共建共治,提升防灾减灾社会治理能力。
(九)强化培训教育,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救灾素质。
五、重点工程
《规划》包括以下七项重点工程:
(一)防震减灾工程,包括:1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1)地震预警项目建设工程;(2)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3)提升防震减灾科普能力建设工程;(4)防震减灾信息化建设工程;(5)地震灾害风险普查;2.建筑抗震能力提升。
(二)防汛抗旱工程,包括:1.主要支流治理项目。2.小河流治理项目。3.山洪沟治理。4.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工程。5.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6.水闸除险工程。7.水库清淤增效工程。8.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项目。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包括:1.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与调查。2.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工程。3.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包括:1.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能力提升工程。2.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工程。3.人工防雹作业能力提升工程。
(五)消防救援重点工程,包括:1.消防队站建设。2.消防训练场地建设。3.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建设。4.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5.消防主题公园建设。
(六)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程,包括:1.新建9套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2.新建80公里森林防火通道,对全县已建森林防火通道进行维修改提质。3.建设智慧林草云服务平台。4.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
(七)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包括:1.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工程。3.应急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4.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5.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项目。(2)继续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3)在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典型乡镇,新建或改扩建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6.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程。7.灾害保险推广。
政策原文:http://www.ym.gov.cn/ymxzfxxgk/yzbfymxrmzfbgs17/20220701/1398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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