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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发办〔2019〕50号)精神,根据《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玉溪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玉农发〔2022〕9号),易门县编制并印发了《易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高标准农田规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规划》起草背景
耕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需的空间资源,农田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要素。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对农田水利、农机作业配套设施等建设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农田建设工作。《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提出,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
为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发办〔2019〕50号)精神,根据《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玉溪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玉农发〔2022〕9号),易门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了《高标准农田规划》,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根据上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规划报告(审定稿),报县政府审定。于2023年3月3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高标准农田规划》在总结“十二五”以来易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了现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挑战,阐明2021—2030年易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分区和建设重点、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效益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和保障措施等,为我县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依据和行动指南。
《高标准农田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高标准农田规划》共分为十章:
第一章:总则。介绍了《高标准农田规划》的背景、依据、范围和期限等内容;
第二章:发展现状和发展形势。回顾了从2011年至2020年易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存在问题;介绍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易门县国土三调后的现状耕地面积、现状耕地质量等内容。
第三章:总体要求。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
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投向,合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优先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筑牢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障的底线。
以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300亩为基本要求,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鼓励支持各地采用统一设计、分期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系统性、连续性、整体性开发。
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自2023年起,在2018年以前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可以合理安排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
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实现农田基础设施、耕地质量、建后管理、种植等多方面的综合配套,满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以绿色发展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灌排通畅、宜机作业的连片高标准农田。持续推广水肥一体化、精准施肥、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加注重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少砍树、慎填塘,积极推广工程建设生态环保新材料新技术,优先采用生态沟、生态路等绿色工程设施。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统筹耕地基础设施建设与质量保护提升同期规划实施,实现田间基础设施完善、土壤健康肥沃,促进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效益的发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坚持依法严管、良田粮用,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建成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每年按时、按质、按量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对高标准农田实现全程监控,实现高标准农田的数字化管理。
第四章:建设的区域、重点、标准和内容。明确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区域,选择坡度25°以下,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大于300亩的耕地作为建设区,优先进行粮食功能区农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建设。突出节水优先,旱涝保收。突出综合治理,确保质量。推进农田尾水减量收集治理工作。遵循当地农户建设意愿原则。
第五章:建设任务。明确了2021—2030年,全县新建高标准农田4.5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65万亩),改造提升9万亩。其中2021—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3.4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13万亩),改造提升4.5万亩,全县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达63.9%以上;2026—2030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52万亩),改造提升4.5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达68.3%以上。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县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和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绿色农田、数字农田逐步建成,有效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第六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和省级财政亩均投资按1500元测算,市级每年配套一定比例补助资金,在确保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位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项目投资标准,力争亩均投资达到3000元左右。
2021—2030年,全县新建高标准农田4.5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65万亩),改造提升9万亩。以目前中央和省级配套亩均投资1500元测算,总投资20325万元。
第七章: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加强后续管护,明确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资金,强化用途管控,加强农田保护,确保良田粮用。
第八章:效益分析。经过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明显提高、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显著改善、排涝能力明显提高、田间作业便利程度明显增加,带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第九章:环境影响分析。通过实施规划,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发展和耕地、水资源紧张的矛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中的生态保护与建设。通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可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减轻面源污染,保护水土资源;通过土地平整、保护性耕作、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可改善小气候、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有效防治土壤沙化和次生盐渍化,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促进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生产。
第十章:保障措施。对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制度保障、管理保障等进行了规定。
三、相关要求
自本规划发布之日起,易门县各乡镇(街道)按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按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管护好高标准农田。
政策原文:http://www.ym.gov.cn/ymxzfxxgk/qtwjymxrmzfbgs17/20230306/1436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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