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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0年我县被列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易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已按照方案相关要求完成项目建设。2022年3月26日,示范项目通过了云南省商务厅委托的第三方的绩效评价,评价等级为合格,结果为84.1分,并取得后续项目的实施资格,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由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牵头拟定了《易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实施方案(讨论稿)》。2023年7月31日,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向各乡镇(街道),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并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2023年10月13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跃光召集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会议原则同意《易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实施方案》,由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3年11月7日,方案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据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20〕48号)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20〕27号)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的通知》(玉财金〔2020〕74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建设内容、科学选择项目承办企业、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共5部分,另外加附了易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资金分配表、易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第一条明确了项目的目标任务是: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示范项目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巩固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保障示范效果,发挥成效。强化可持续运营的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强化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到村级服务站点 48 小时内完成配送,强化提升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注重区域公用品牌持续推广宣传,加强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巩固提升培训效果,创新培训方式。力争让网络交易额年增长 10% 以上,其中网络零售额年增长10%以上,提高易门区域公用品牌及各农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推动易门农产品上行。
(二)第二条建设内容明确项目要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提升三级物流体系、农特产品上行与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培养地方专业人才队伍共4大方面的项目。
(三)第三条科学选择项目承办企业明确项目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招标采购选择承办企业,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符合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
(四)第四条实施步骤从两个方面对项目进度作了明确,即:项目启动阶段为2023年9月—11月,项目建设运营阶段为2023年12月—2025年5月。
(五)第五条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加强项目督促检查5项落实措施。
政策原文: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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