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索引号:530425-005552-20080918-0002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08-09-18 15:14:13      修改时间:2008-12-19 20:25:58          [ 打印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如何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乡(镇)劳动保障所自愿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乡镇企业可以在当地以企业为单位统一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参加保险。      

所有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都将在首次参保时领到一本由经办机构核发的《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同时由经办机构为每一位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这表明参保人与经办机构之间正式建立了一种社会保险关系。      

2、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保?如何办理退保?      

投保人在缴费期内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县,迁入地未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关系无法转出的,可以退保。     

投保人死亡退保时,需由退保申请人携带村(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并由退保人写出退保申请,到易门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办理退保。户口迁出本县退保时,由退保人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并由退保人写出退保申请,到易门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办理退保。      


3、投保人进入领款期后领取养老金未满十年就死亡的如何处理?      

投保人进入领款期后领取养老金未满十年就死亡的,可以由指定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续按投保人原领养老金的标准领取养老金满十年终止,也可以一次性办理继承保证金退保。办理继承保证金退保时,需由退保人携带投保人的养老金领取证和村(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并由退保人写出退保申请,到易门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办理继承保证金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