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要求,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涉及部门共同参与配合,拟定了《易门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玉溪市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玉农办〔20193号)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各县区农村无害化户厕改建目标任务的通知》,我县属二类县,2019年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数为:省级1624座、中央7297座共8921座;同时,改造提升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30座,达到行政村村委会1座以上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的总体目标。结合2019年最新的改厕任务及前期对各乡镇摸底数据测算,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云农办通〔20197号)文件中“二类县区2020年全省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的目标要求”进行测算,我县必须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9174座,才能达到省级要求的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的目标要求。按照《玉溪市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玉农办〔20193号)“户厕新建或改造在省级每座给予400元奖补的基础上,市县区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给予奖补”的要求,我县在省市配套奖补400元的基础上,需按达到目标任务的9174座户厕,每座配套奖补资金400元,合计366.96万元。

、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据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云农办通〔20197号)、《玉溪市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玉农办〔20193号)、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各县区农村无害化户厕改建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

实施方案会前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对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县安委办逐条研讨并修改完善形成,并经常务会、常委会讨论通过。

三、我县《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我县《实施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实际,整个实施意见分三大部分。

(一)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20192020年,全县新建、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9174座,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改造提升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30座,达到行政村村委会1座以上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通过努力,有效解决农村厕所旱厕较多、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低及少数地方无厕所等突出问题,基本实现农村公厕和户厕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入厕的目标。

2.年度目标。2019年,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完成省级改建任务1624座,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任务7297座,全县共需要改造、新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8921座,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提升改造17座。

2020年我县为达到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5%以上,无害化卫生厕达50%以上,行政村村委会1座以上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的要求。还需改造、新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53座,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提升改造13座,(详见附件)

3.工作思路。坚持乡镇主责、农民主体,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整村推进、逐村销号、2020年交总账的原则,按照示范先行、精准实施,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思路,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

)重点任务

1.全面摸清底数。由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培训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全面摸清底数,对农村公厕和户厕进行建档立卡。20198月底前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村公厕、户厕建设、管护和改造、新建需求情况,为项目实施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数据,扣好农村厕所革命第一粒纽扣。(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合理选择改厕标准和模式。1农村户厕: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农户新建的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必须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其余农户新建或改造户厕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无害化卫生改厕技术和产品,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导,尽可能争取入户进院。不具备相应建设条件的,可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规定改造建设其他类型的无害化卫生户厕,如粪尿分集式或双坑交替式。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组织发动农户以投工投劳或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等形式参与建设。2农村公厕:接照清洁卫生、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原则,改造提升村委会所在地公厕,达到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公厕标准。农村公厕要全面纳入村组保洁管理维护。改造提升可配建经营性用房,探索以商养厕,降低养护成本(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严格质量把关。按照《云南省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严格执行村公厕、户厕新建和改建的标准、规范和流程,加强工程技术、施工过程、产品质量、竣工验收、检查考评全程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技术运用全面升级,确保村公厕、户厕工程建设质量。采用一体化厕所产品的,要注重材料强度和密闭性;建设砖混结构化粪池的,必须把不渗不漏作为基本要求,避免二次污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开展示范建设改造。各乡镇(街道)要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经验,结合最美乡村打造,坚持整村推进、分类示范、自愿申报、先建后验、以奖代补的原则,加快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建设,每年总结推广一批适宜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农村改厕典型范例,引领农村厕所革命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多渠道统筹项目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环境整治移民等项目,统筹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户厕建设和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村组根据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水源保障等高标准开展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积极探索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农家乐、农业庄园等农村经营主体对外开放厕所,弥补区域厕所数量不足(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扶贫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统筹推进厕所粪污治理。因地制宜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对农村厕所粪污进行有效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对县城、集镇近郊的村庄,通过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将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并入县城、集镇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距城镇远、人口规模大、居住集中、地形条件适宜的村庄,可通过沟渠、管网收集,建设一体化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边远山区居住分散,周边环境不太敏感的村庄,可采用分户或联户就地建设化粪池、氧化塘或小型湿地等简易实用技术进行处理。积极推行粪污无动力处理、沼气发酵、堆肥和有机肥生产等实用技术模式,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水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健全建设管护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着力构建长效管护运行机制。坚持从最薄弱环节入手,教育群众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爱护卫生从我做起的理念,从不花钱少花钱和自己动手就能够干好的清洁卫生做起,从门前三包抓起,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坚持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结合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约,全面制定推行保洁员制度、垃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公共厕所管理制度,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服务队伍;鼓励以乡镇为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管护公司对农村厕所进行维护、粪污抽取、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后续管护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技术指导和考评验收。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组织对乡镇、村组两级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按照市级制定的考评验收办法,于12月底对农村厕所革命建设任务和建池质量进行验收,完成年度农村厕所革命建设任务和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给予政策倾斜,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协调、州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原则,县级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农村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下设村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共空间专项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4个专项小组抓落实。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农村厕所革命顺利推进,克期完成目标任务。

2.强化资金政策保障。按照《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年)〉的通知》(玉办发﹝201823号)精神,户厕新建或改造在省、市每座各奖补400元的基础上,县政府每座再奖补400元。各乡镇(街道)通过整合项目资金、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相关部门要在农村厕所规划、用地、立项、审批、用水、用电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要简化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

3.加强督促指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进滞后的乡镇(街道)要进行通报。建立完善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改造月通报、半年评比、年度考核的工作推动机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从20198月起,各乡镇(街道)每月3日、18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村公厕、户厕改建或新建进度(节假日提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每月两次向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推进情况。

4.注重宣传引导。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卫生村镇创建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宣传发动,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环境整治卫生意识,养成文明入厕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广大群众筹资投劳进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抓好先进典型、模范人物的宣传报道,为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另外,在《实施方案》附件《易门县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分解表》中,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的任务数和完成时间安排,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有序进行。


备注:由于《易门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属于依申请公开文件,所以就不发布原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