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日,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政府投资条例》书面通报县人社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政府常务会决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研究有关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世伟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政府投资条例》。会议指出,《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自2001年国务院第一次提出起草出台《条例》,到2010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征求意见稿,再到2019年正式发布,前后历经18年。《条例》是政府投资管理和监督的基本法,是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的基本依据,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贯彻执行上来。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尤其是发改、住建、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等项目审批和实施的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投资范围、项目决策、资金管理、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到学以致用,操作规范,不断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二要界定政府投资方向,为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发挥政府投资补短板作用提供基本遵循。政府投资要聚焦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管理等领域。要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以促进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的优化。要强调对防范风险、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刚性约束,明确要求加强预算约束,不得通过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三要严格项目和资金规范化管理,强化政府投资管理刚性约束。政府投资作用的发挥,必须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的效益上。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民生领域,一般投资规模大、协作因素多、建设条件复杂,我们既需要严格按规律、程序办事,又必须完善管理、落实责任。同时,要将政府投资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推进政府投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高政府投资工作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