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研究有关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世伟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会议强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是依法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条例》建立了支付信息披露、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监督评价制度机制,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条例》的施行,必将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带头做落实法规、保障支付的表率。一要加强宣传解读。要积极开展《支付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政策咨询活动,确保企业知晓、会用《支付条例》。二要抓好投诉督办。要继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拖欠问题线索核实处理,及时回应企业关切,确保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要强化失信惩戒。依法惩戒失信,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性约束,有效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全县更加公平、公正、健康的市场环境。
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广泛规定了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反恐怖主义职责、手段措施和法律责任,是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依靠、动员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个人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履行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反恐怖工作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从我国国情和各地实际出发,以多年的城市和乡村规划工作实践经验为基础,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的具体体现。它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加强城乡规划监管,协调城乡科学合理布局,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长远的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的重要性,正视目前全县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科学推进构建“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学习和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规划意识;要以促进经济建设和提高环境质量为重点,广泛征求意见,精心编制各类总规及详细规划,科学合理指导城乡建设;要依法行政,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用地和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组织实施。要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监督规划实施,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遵守城乡规划、自觉执行城乡规划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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