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15:00时在易门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易门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确定了拟对《易门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事项后,做了以下准备工作:
(一)发布第1号听证公告
2024年2月5日,县自然资源局在易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易门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代表、旁听人员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4年2月25日前,确定了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技术陈述人、听证旁听人、听证记录员。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计32人,其中: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2人,听证监察人2人,技术陈述人1人,听证代表14人,听证旁听人10人,听证记录员2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4年3月6日,在易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易门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名单等事项。
(四)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2024年3月18日前,将听证会邀请函、听证会草案等材料送达参加听证会相关人员,完成起草并准备好听证会主持人的材料、完成会场布置等各项工作。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3月18日15:00时,听证会在易门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艳同志主持,听证会应到会听证代表15人,实到会听证代表14人,实到会代表已超过应到会听证代表的三分之二,符合听证要求。听证会按下列议程进行:
(一)主持人宣读听证注意事项和会场纪律;
(二)编制单位介绍《易门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编制情况;
(三)各位听证代表依次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决策发言人解答听证代表提问和陈述论证听证代表提出的相关事项;
(五)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监察意见;
(六)主持人进行听证会会议小结;
(七)听证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确认。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14位听证代表作了现场发言,对《易门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归纳如下:
(一)为减少定价后的矛盾纠纷,建议缩小基准地价的级差,避免出现同区域价格差距大的问题;
(二)建议增加林地的基准地价,因为林地测算为70年;
(三)建议在确定图斑级别时做到合理、公平,避免相邻图斑不同价;
(四)建议分级时增加经营因素和区位的权重,适当降低自然因素的权重;
(五)各表格中关于乡镇分类的排序建议统一规范排序;
(六)文本中关于茶园的图斑面积描述有误。
四、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处理情况
针对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问题,县自然资源局与技术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究,形成意见答复如下:
(一)对于第一条意见,予以采纳。根据县域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对于第二条意见,未采纳。本次测算已经按照林地的二级地类测算了相应的价格;
(三)对于第三条意见,本次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是根据规程规定,采用图斑法划定基本单元,按照不同的因素因子进行计算分值划分级别;
(四)对于第四条意见,予以采纳。根据县域实际情况,结合各地类的情况,合理调整因素权重;
(五)对于第四条意见,予以采纳。表格中关于乡镇分类的排序,后面修改为按照行政区代码进行排序;
(六)对于第四条意见,予以采纳。已经核实修改,完善报告的相应描述。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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