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流程,做好易门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根据《玉溪市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易政办发〔2014131号)相关规定,决定对易门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采用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进行摇号配租,结合配租对象和房源情况,制定本方案。

、配租对象

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符合公租房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

、配租原则

配租遵循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配租顺序原则、一个家庭配租一套房源的原则、轮候时效原则。

(一)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申请人为单身人士或两人共同申请家庭(共同申请人关系限为配偶)。可配租一套一室一厅户型的公租房;申请人以家庭申请的(两人以上)家庭,家庭成员关系限为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可配租一套二室一厅或三室一厅户型的公租房。

(二)配租顺序原则。摇号配租先后顺序为:1.分组摇取选房顺序号;2.按摇取的选房顺序号配租;3.按摇取的选房顺序号轮候。

(三)一个家庭配租一套房源的原则。根据配租房源实际,按分组摇取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配租。

(四)轮候时效原则。因配租房源不足,摇取的选房顺序号自动转为轮候顺序号。轮候期6个月以内,有配租房源时,按摇取的选房顺序号进行配租;轮候期6个月以上的,在配租时需重新提交信息进行审核,申请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退出轮候。

三、摇号方式

(一)摇号采用全国公租房管理系统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摇号过程在监督、公证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流程、严格监督的原则进行,并委托易门县公证处进行全过程公证

(二)摇取选房顺序号参与方式采用线上同步直播及现场参与的方式进行。摇号当天,每组将允许不超过10名申请人代表进入摇号现场。

摇号配租程序

(一)摇号准备。在易门县政务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易门县公租房微信公众号和易门兴牧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公告》,组织召开公开摇号预备会,测试摇号软件、封存摇号机和摇号代表抽取箱。

(二)公开摇号1.摇号开始后,在公证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现场抽取并签字确认的申请人代表负责按动启动键,摇号系统随机匹配,现场生成选房顺序号,摇中的选房顺序号将通过显示屏进行展示。2.摇号结束后,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

(三)结果公布。摇号结果一式三份,经相关监督部门、公证部门、住建部门、易门兴牧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代表签字后,一份由公证处封存备案,一份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一份由易门兴牧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留存。在易门县政务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易门县公租房微信公众号和易门兴牧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期为7

(四)选房配租。7公示无异议后按摇取的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