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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庆传统佳节的一种习俗。为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现就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遵守规定,定点燃放
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我县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勿在以下重点区域燃放:
(一)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医院、学校(含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
(三)车站、公交站台等交通枢纽及城市道路安全区域内;
(四)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危化品仓库、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五)公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室内及公共通道;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地点。
二、安全为先,规范操作
(一)选购正规产品:请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销售点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二)安全存放运输:烟花爆竹应存放在干燥、阴凉、远离火源和儿童易触及的地方。携带运输时,请小心谨慎,避免撞击、摩擦。
(三)按说明燃放:燃放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和警示语,按照燃放要求安全操作。
(四)注意燃放环境:确保燃放场地开阔、平坦、上空无遮挡物(如电线、树枝等),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建筑物、车辆等。
(五)保持安全距离:点燃引线后,应立即撤离至安全位置观赏。严禁将头、手伸向烟花爆竹的正上方。未成年人燃放须有成年人陪同监护。
(六)处置熄火产品:遇到引线点燃后未响的烟花爆竹,切勿立即上前查看或再次点燃,应等待足够时间(建议15分钟以上)后再用木棍等工具进行安全处理。
三、文明过节,共创和谐
(一)燃放时请顾及邻里感受,避免在深夜、凌晨等休息时段燃放,避免惊扰老人、儿童、病人及有特殊需要的人士。
(二)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燃放后及时清扫纸屑、包装等废弃物。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文明燃放、安全燃放、环保燃放,携手度过一个平安喜乐、绿色祥和的新春佳节。
恭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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