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十大重点方面要求,立足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环卫服务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职能定位,将法治建设贯穿城市管理执法 全链条,以高标准法治建设推动城市治理效能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纲要十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1.明晰权责边界对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梳理认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事项共84项,梳理编制《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清单中明确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共计4类,共计176项;其中:行政检查14项,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138项,行政强制2项。2025年11月底,完成乡镇赋权清单回收和移交工作,我局共收回14项赋权乡镇执法事项。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杜绝越权执法、缺位履职现象。

2.优化审批服务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将平均办理时限压缩45%,实现审批事项“一站式服务减少办事群众重复跑情况,全年办理审批业务248件,按时办结率100%,营商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3.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市容管理、环卫作业等领域推行“柔性监管+信用管理”,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容错整改”,全年发放《责令整改通知37份,各类建议、倡导宣传材料200余份,整改率达99%,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强化行政处罚工作。三个执法大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0件,处罚金额107.42万元。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

1.完善制度规范结合执法实践编订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内部运行管理制度》《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文书文本》《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方案》3项制度,整理发布裁量标准,为执法工作提供标准化指引。

2. 强化制度合法性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机制,全年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2重大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内容与上位法衔接一致,无违法违规条款。开展一般性审查18件次。

3.推进制度动态清理对现行的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排查清理,及时停止使用已废止不合时宜法律法规2并修改完善相关执法文书,保持制度体系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大额罚款没收6类事项为重大决策范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年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3次,研究处置复杂疑难案件4件。

2.强化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执法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复杂案件处理等工作,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意见8条,出具法律意见书3份。

3.提升决策透明度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发布”和“一事一审”制度,2025年以来共发布50条信息,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6条,公开指南1条,综合信息14条,公开年报1条,通知公告10条,收费目录清单1条,财政预决算5条,行政处罚3条,政策法规4条,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1条,行政检查事项3条,领导分工1条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公开执法主体、权限、流程等信息3项,全年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3个执法及城管股共执法记录仪30台,明确8类必录场景,全年存储音视频资料20余条,做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本年度暂无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全年无行政复议败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2.规范执法裁量权及时整理并公布《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云南省住建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占道经营、违规毁绿等违法行为的裁量阶次,避免执法“畸轻畸重”,确保同类案件同标准处罚。

3.创新执法模式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整治”,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针对非机动车乱停放、餐饮油烟污染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15次,联合多部门执法2次,整改餐饮油烟问题商户80户次规范乱停放非机动车8306辆,群众投诉量同比下降30%。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1.完善应急预案组织编制了《易门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5年2035年)》,明确应急响应流程、部门职责和处置措施。

2.强化应急演练联合环卫、园林部门开展防汛排涝、绿化抢险应急演练,提升执法队伍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

3. 规范应急执法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坚持依法执法,全年妥善处置极端天气导致的树木倒伏、广告牌脱落等应急事件6起,未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畅通诉求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邮箱等平台,全年受理群众投诉举报88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3.2%。

2.加强行政调解建立调解机制,针对市容管理等引发的民事纠纷开展调解2次。

3.规范行政复议应诉配备专职复议应诉人员,全年办理政诉讼案件1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胜诉率达到100%。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控体系,推动流程

1.强化内部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3次,抽查案卷200卷,整改文书不规范、程序瑕疵等问题20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执法现场9次,通报整改不规范行为8起。

2.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梳理自由裁量权行使、审批事项办理等2个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2项,开展执法纪律警示教育2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智慧执法

依托县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整合市容巡查、环卫作业、园林养护等数据资源,实现违法违规行为“线上发现、线下处置、闭环管理”,全年通过平台交办案件41件,处置率100%。全年通过“智慧城管监督指挥平台”上报办理城市管理领域街面秩序案件27943件,案件结案率100%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人才保障体系,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1. 落实学法制度党组层面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次,法规股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技能提升培训4期,邀请党校专家开展培训1场,覆盖执法人员400余人次。

2. 强化执法资格管理我局29名干部职工已按规定完成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政法证,组织新招录的3名公务员已报名参加今年的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全员持证上岗;开展执法技能比武1次,以赛促学提升实战能力。

3. 加强法治宣传骨干培养。组织3名业务骨干组建普法宣传队,开展普法活动6次,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和督促落实体系,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形成“党组统筹、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2. 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局长牵头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亲自督办重大案件,全年听取法治工作汇报4次。

3. 加强督促检查每月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部门协同机制不够健全与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办案机制仍需完善,跨领域执法合力有待提升。

(二) 基层执法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对城管、园林、环卫领域专业法律法规掌握不深,运用法治思维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不足。

(三)智慧执法应用水平不高现有智慧平台功能未充分发挥,数据赋能执法的作用尚未完全凸显。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健全协同执法体系建立跨部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线索移交、联合办案机制,破解跨领域执法难题。

(二)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和案例模拟演练,组织执法技能比武,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

(三)深化智慧执法应用加强执法人员对“云执法”APP的运用操作使用培训,实现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四)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法治建设权重,倒逼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