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易门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和调整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规划。 

二、编制和调整财政预算,使用重大财政资金。 

三、制定和调整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开展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执法整治活动。 

五、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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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门县应急管理局

          202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