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5年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市县中心任务,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动态化的重要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浦贝乡工作的理解、认同与支持。

一)主动公开方面。持续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72条,其中政策法规23条、通知公告37条、综合信息78条、机构职能2条、财政预决算15条、重大会议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依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申请渠道完善畅通。编制《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时间、地点、申请所需材料、申请接收渠道、申请办理流程、申请注意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监督方式以及附件(信息公开申请表、依申请公开流程图)。2025年浦贝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浦贝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理编制《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5年)》《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25年)》,以目录促规范、促公开、促服务。根据上级部门检查反馈结果,及时整改涉及个人隐私、敏感字词、表述错误等信息,深挖各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在广度上、深度上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做好门户网站相关信息更新工作,依靠政务公开网、彝乡浦贝微信公众号平台及联动各级媒体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让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应知的政府信息更好找、更易查,保障政务新媒体正常规范运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浦贝乡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限要求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反馈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主动性有待增强,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二是公开内容与群众关切结合不够紧密,政策解读和基层事务宣传仍需提升;三是公开形式较为传统,对新媒介和互动方式的运用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公开责任,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围绕惠农政策、项目建设等群众关切事项,动态拓展和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信息,探索采用简明问答、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加强解读三是通过定期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法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若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