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易门县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易门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完善权责清单,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
根据法定职能全面履行审计业务工作部门职责。按要求清理权责清单,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4类19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08项,追责情形共计152项,并及时修改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开展相关工作。
2.认真落实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为企业创造更好营商环境的要求,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简政放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
3.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相关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近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要求,结合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清单》《2020年度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相关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0年度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经过认真研究,与市审计局工作对接,咨询易门县市场监督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经梳理,易门县审计局无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部门抽查计划和联合抽查计划。
4.完善执法职责、依据以及执法程序信息公示。
我局依法对《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以及《易门县审计局信息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进行公示,让社会各界对本机关依法享有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和依据进行相关了解;对本机关实施各种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程序进行了解,以便社会各界对我局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确保我局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合法性。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工作任务。
根据《易门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易门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易门县审计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易门县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合规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为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高质高效,我局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经常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合法性审查科室负责的工作格局,筑牢法制审查防线。加强教育培训,重点强化政治理论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准确性、专业性,为实现依法决策、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的基础。
3.完善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审查力度。
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实际,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讨论。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涉及我局重大行政、经济事务的决策,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最大限度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专门在律师事务所选聘了一名律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我局在行政处罚、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局提供了行政决策,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证上岗,依法审计。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每个审计项目进点会宣读审计通知书时向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执法人员,并出示执法证。每年进行执法证件清理,对新进人员、证件到期人员和执法人员及时组织执法证件申领、换证、继续教育培训;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管理人员。截至2020年12月,易门县审计局在职职工23名,其中一名干部证件到期,一名为新进人员,两人均于今年参加执法考试。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根据《易门县审计局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易司发〔2020〕10号)文件要求,我局参照上级审计机关相关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并公示了《玉溪市审计机关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
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对我局内设机构及办公地址、办公电话进行了公示,对执法主体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对执法人员信息进行了公示,对相关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坚持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依据《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严格审计现场管理,按照前期准备、进点实施、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加强对审计现场管理主要环节清单规定的工作内容、时限要求和责任人的管控,细化项目过程管理,落实审计事项清单制度和会议制度,规范审计底稿、审计取证单等取证资料和审计报告等文书的撰写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约束自由裁量权,推动文明审计。
(3)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聚焦防范审计监督风险度,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全面检查,所有审计项目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审计组长审核、业务部门复核、法规处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四级审理模式,坚持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审定,对业务部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由审计委员会进行专门会商、集体审定,确保审计项目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4.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采取自查与综合评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规范审计处罚程序、行政自由裁量和案卷入卷装订的规范完整等,实行“三级”审核把关,按照“谁审计谁立卷、谁主审谁负责”的要求,由审计组对完成的项目进行自查,各股室对案卷资料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最后由法规股全面复查,从审计程序、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资料、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把关。对检查出来的资料不完整、要素不全、文书格式等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及时补充、完善和整改,确保每个审计案卷资料齐全,格式规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领导重视,加强对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的办理。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截至2020年12月,我局暂未办理任何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
2.加强政务公开,建立审计工作双向监督机制。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专题讨论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落实。同时,全面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一是完善了政务公开信息日常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考核,采取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三是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通过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投诉邮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2020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加强重大不稳定问题、纠纷及隐患排查化解。
建立健全维稳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工作机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机制、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每月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纠纷及隐患排查化解、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工作并按时上报情况,进行涉稳重点人群、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建立健全严格执法考核、问责工作进展,依法开展审计工作,截至2020年12月,我单位未发现干部职工及家属非正常上访和越级到市、赴昆、进京上访问题,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导致群体性机械斗或群体事件,未发生行政执法过错问责事件;未发生治安、刑事、暴恐事件,单位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定期开展排查和掌握本单位邪教组织活动情况,党员、公务员(含离退休人员)、事业人员、聘用人员及家属未参与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未有参加“无邪教、无艾滋病、无黄赌毒”活动和出租住房未发生被公安机关查处事件。
2.进一步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
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信访处理坚持“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办理信访事项,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不积压、不拖延、无差错,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2020年12月,我局未发生任何信访事件。
二、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其任务分工要求,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落实工作载体和措施要求,确保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就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事项进行研究,切实解决单位法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要求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了专题述法报告,其余班子成员在述责述廉报告中均报告了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规范了审计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审计业务的拓展、审计任务增大、人员匹配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审计行政执法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审计项目复核和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县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力不足,审计工作任务重。审计项目进入复核和审理阶段,所需报送复核、审理的纸质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和电子数据包不能及时整理报送相关复核人员、法制审理机构,复核、审理仅限于对审计报告等审计业务文书的现象。
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力量薄弱,股室中法律相关专业背景工作人员不足。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确保职能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运用我局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严格遵守局党组工作规则、行政管理工作规则,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办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落实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开展领导班子定期学法活动,组织开展审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开展学习。
易门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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